各培養學院、相關職能部門: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以下簡稱《學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學位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學習宣傳。各學院、相關職能部門要將學習宣傳與貫徹《學位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加強組織,精心部署,開展主題鮮明、形式多樣的學習宣傳活動。要將《學位法》作為部門工作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全體教職工會議、導師培訓、班會等會議的專題學習內容,組織師生深入學習領會,準確把握法律規定。重點學習《學位條例》與《學位法》的差異比較,學習資料見附件1-3。
二、做好實施準備。研究生院、教務處、各學院要在《學位法》施行前全面梳理現行規章制度,凡與《學位法》規定不一致的,按程序和權限啟動修訂工作,及時進行修訂完善。要進一步規范教育教學工作特別是學位授予工作,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保障人才培養質量。
三、推進分類培養。《學位法》明確“學位分為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等類型”,強調兩種類型分類發展、分類培養。各學院要將《關于深入推進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分類發展的意見》一并納入學習內容,堅持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發展并重,深入推進科教融匯、產教融合。
四、落實主體責任。各學院、相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學位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工作,及時總結工作經驗,為學校正式貫徹實施打好基礎。請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將本單位學習宣傳貫徹《學位法》工作小結及相關宣傳報道資料報送至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賀志瓊(一辦公樓B209)
聯系電話:0731-85258358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
2.《關于深入推進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分類發展的意見》
3.學位條例、學位法細化差異比較
長沙理工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