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學院:
根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相關文件精神,現將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相關工作安排如下,請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有關工作。
一、答辯資格審查(3月6日-3月29日)
擬申請答辯的各類研究生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在“科研管理”填寫發表小論文(不含預警期刊)等信息后,在“畢業與學位-答辯資格審查申請”中進行學分和開題情況自檢(具體操作說明見附件1),通過后提交申請并打印《答辯資格審查表》,經導師簽字后連同科研成果原件交學院審核,博士生還需提交至研究生院培養管理科(一辦公樓B208)、學位管理科(一辦公樓B209)審核(一式兩份)。
申請提前畢業的研究生,學院依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附件2)第七節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核,通過后將《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提前畢業審批表》(附件3)及證明材料匯總交由研究生院培養管理科及學位管理科審批。審批通過后,研究生在管理系統“畢業與學位-答辯資格審查申請”中提交自檢,通過后打印《答辯資格審查表》。
學院審核各類研究生的《答辯資格審查表》和學術成果原件,并在系統內“畢業- 答辯資格審查管理-答辯資格審查”點選審核通過者,導出《答辯資格審核情況匯總表》(具體操作說明見附件4),簽字蓋章后提交給研究生院學位管理科。
二、學位論文復制比檢測(3月30日-4月11日)
1.院級學位論文復制比檢測(3月30日-4月10日)
研究生按《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范》(附件5)要求完成學位論文后,將電子版(PDF版本)提交給學院,學院根據撰寫規范進行論文格式審查,通過后進行復制比檢測,對未符合要求的學位論文應敦促其修改。
(注:院級檢測的學位論文線下提交給學院,不在系統內提交)
2.校級學位論文復制比檢測(4月11日)
研究生將學位論文中作者及導師中英文姓名用*號替換,經導師審核同意后(具體操作說明見附件6),將學位論文電子版通過管理系統的“論文評閱管理”界面進行“查重盲審評閱論文上傳”。
提交檢測的學位論文電子版為PDF格式。電子檔命名為:學號_姓名.pdf。學位論文格式、排版應嚴格遵守《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范》的相關規定。
學院從管理系統“畢業-論文查重管理”中批量下載學位論文用于校級檢測,檢測完成后將所有檢測結果上傳至管理系統,并導出、打印通過復制比檢測的《學位論文校級檢測情況匯總表》(主管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至學位管理科。檢測通過的學位論文方可提交盲審。
注:各學院檢測前設置文件夾時須選擇“去除第一作者發表文獻”以剔除作者本人發表文章所形成的復制比。系統檢測有三個結果,以第一個“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制比”為準。研究生(含同等學力人員)學位論文復制比合格標準:博士學位論文復制比<10%,自然科學類碩士學位論文復制比<20%,非學歷型單證在職碩士學位論文、人文社科類碩士學位論文復制比(含藝術、體育、教育)<30%。
三、學位論文送審(4月12日-5月10日)
研究生院通過管理系統隨機抽取部分學位論文送第三方評審平臺進行校級雙盲評審,參加盲審的人數占總人數的25%左右,其中應屆生占總人數的20%左右。博士生、提前及延期畢業的碩士生、非學歷型在職碩士生、以及在職學歷型非全日制碩士生全部送審。盲審未通過的學位論文再次送審前須在系統里填寫、提交《學位論文修改報告書》。上一次盲審未過者的導師所帶學生本次將重點抽審。未被抽中校級盲審的學位論文由學院組織評審。
學位論文盲審未通過的學生不能申請答辯。學位論文盲審通過的學生應根據專家的盲審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并在系統內填寫《學位論文修改報告書》,導出打印后交導師審核簽字。導師應嚴格審核學位論文修改情況,并在《學位論文修改報告書》上簽字認可,方可組織學生答辯。
四、答辯準備(5月11日-5月14日)
請畢業生于答辯前在管理系統中的“個人管理-個人信息維護”中做好基本信息的維護,特別是專業名稱、身份證號、前置學位等重要信息,確保學位授予信息完整、準確。
通過學位論文盲審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統“畢業與學位-學生答辯申請”中填寫《答辯申請書》,導師進入管理系統對答辯申請進行審核(具體操作說明見附件6)。學生打印《答辯申請書》,并從“研究生院官網-下載中心-學位工作”中下載打印《答辯表決票》、《學位申請材料》(博士生打印《博士學位申請及評定書》),連同《學位論文修改報告書》交學院審核蓋章。各學院統計好答辯人數后到學位管理科領取:畢業生登記表2份/人,檔案袋1個/人。
注:在職單證研究生無需領取畢業生登記表,在領取答辯材料前應先繳清學費,繳費事宜咨詢培養管理科向老師(一辦B208,85258346)。
五、組織答辯及學位檔案準備(5月15日-5月28日)
各學院在管理系統“畢業-答辯申請管理-答辯申請審核”中對學生的答辯申請(包括答辯委員會成員)進行審核,統一組織答辯。答辯前3-5天需將學位論文交答辯委員會專家評閱。學院可在管理系統中“畢業”模塊下“答辯申請管理”中填寫并打印《答辯安排表》,也可在“答辯申請管理-打印答辯申請”導出空白表格進行填寫。答辯安排于答辯前3天報校學位辦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網站公示并提交研究生教育督導工作群,研究生教育督導專家將隨機抽查答辯情況并給予評價。答辯通過后,由答辯秘書填寫學位申請材料。
學院組織研究生按歸檔目錄(歸檔目錄及答辯相關文件在“研究生院官網-下載中心-學位工作”下載)填寫和整理學位檔案。各類研究生成績單由學院打印、蓋章,可單獨和批量打印。研究生將學位檔案材料按順序裝入檔案袋,并在檔案袋的封面和封底相應欄填寫相關信息后提交學院。
注:畢業研究生(博士、學歷型碩士研究生)在向學院提交檔案袋前,應向圖書館提交學位論文的電子版和紙質版,并在“研究生畢業離校通知單”相應欄簽字蓋章。具體流程如下:學生登錄圖書館主頁,進入“服務大廳”,點擊“論文提交”,按照提示完成學位論文電子版的上傳。學位論文的電子版和紙質版均由圖書館進行審核。紙質版論文審核完成后,提交者需將其帶回。
六、答辯后學位論文復制比檢測(5月29日-5月31日)
答辯后,研究生將學位論文電子版通過管理系統的“答辯后復制比檢測申請”界面進行“答辯后學位論文上傳”。
學院從管理系統“畢業-答辯后學位論文查重管理”中批量下載學生答辯通過后的終版學位論文進行檢測,檢測完成后將所有結果上傳至管理系統,檢測通過的學生方可申請學位。提交檢測的學位論文格式和復制比合格標準參照校級學位論文復制比檢測的相關要求。
七、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6月1日-6月6日)
通過答辯和答辯后復制比檢測合格的畢業生在“畢業與學位-學生學位申請”中提交學位申請(具體操作見附件1)。
各學院應及時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研究生的學位申請進行討論審核。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加強對學位論文修改情況的審核,博士培養學院評定分委員會應審核博士學位論文修改報告書并簽署意見。討論通過后,學院對建議修改的學位論文再次進行復制比檢測,對復制比檢測合格人員的“學位申請材料”簽署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同時在管理系統內學位模塊下的“分委會學位管理”界面進行“生成上會名單”的操作,再錄入“學位討論結果”。
八、向學位管理科提交學位材料(6月10日之前)
學院提交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的擬授予學位人員名單(在“學位-分委會學位管理-生成上會討論”中導出)電子版和紙質版(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和主管副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博士:全套學位檔案材料、學位論文定稿(1本,紙質版)。
學歷型碩士:畢業生登記表(2份)、學位申請材料(2份),學位論文定稿(1份,電子版。原創聲明和授權聲明頁簽字,掃描后插入最終版的pdf)
在職研究生:學位申請材料(2份),兩寸藍底照片每人2張以及全部在職人員的照片電子版(電子照片尺寸為100*140,大小在15k以內,以身份證號命名)。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學位管理科將學位申請材料、畢業生登記表加蓋公章返還給學院進行歸檔。
九、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十、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領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博士、學歷型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以學院為單位至培養管理科(一辦B208)領取。
學歷型碩士研究生學位證書以學院為單位至學位管理科(一辦B209)領取,在職研究生學位證書至培養管理科向老師處(一辦B208)領取,領取時應出示學費繳清憑證(長沙理工大學計劃財務處打印蓋章)。
博士學位證書由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至學位管理科(一辦B209)領取。
十一、學位檔案處理
研究生學位檔案由學院派專人負責歸檔,其中一份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召開后一周內,按照校檔案館的要求,整理后統一移交給學生檔案管理部門;另外一份于次年6月30日之前統一移交給綜合檔案管理部門。
十二、學位信息采集(7月1日前)
畢業研究生登陸管理系統,在畢業與學位下的“授予數據核對”界面核對和完善本人學位信息,學院認真審核并提交畢業研究生的學位信息,并從系統中打印相應的《基本數據表》進行歸檔。
答辯進度總體安排表
序號 |
具體事項 |
時間要求 |
1 |
答辯資格審查 |
3月6日-3月29日 |
2 |
院校兩級學位論文復制比檢測 |
3月30日-4月11日 |
3 |
學位論文送審 |
4月12日-5月10日 |
4 |
答辯準備 |
5月11日-5月14日 |
5 |
組織答辯及學位檔案準備 |
5月15日-5月28日 |
6 |
答辯后學位論文復制比檢測 |
5月29日-5月31日 |
7 |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 |
6月1日-6月6日 |
8 |
向學位管理科提交學位材料 |
6月10日之前 |
9 |
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 |
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
10 |
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發放 |
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
11 |
學位檔案處理 |
另行通知 |
12 |
學位信息采集 |
7月1日前 |
長沙理工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