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通知》(教督廳函〔2018〕6號)和湖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通知》(湘教通〔2018〕351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學院要從立德樹人的高度,切實深化認識,增強嚴厲查處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責任意識和緊迫感,強化學風建設,嚴格學位論文審查,嚴懲作假行為,切實懲處買賣、代寫學位論文行為。
二、各學院、學科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統籌指導,深入細致地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并依據相關規定,完善查處辦法,規范查處程序;要設立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處理舉報電話和郵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問題整改,對反映的問題要及時核實處理。
三、研究生院設立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處理舉報電話:0731-85258352,以及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接受社會對涉嫌我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舉報。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通知》(教督廳函〔2018〕6號)
2.湖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通知》(湘教通〔2018〕351號)
研究生院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