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團員隊伍先進性,根據共青團長沙理工大學委員會《關于開展長沙理工大學2023-2024學年“五四評優”工作的通知》(長理工大團字[2024]6號)要求,現將研究生2023-2024學年“五四評優”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及名額分配
(一)先進集體
先進團支部:分為“五四紅旗團支部”和“五四活力團支部”兩類,分別授予綜合表現突出和某一方面成績突出的團支部。先進團支部的申報材料由各培養學院報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將擇優推薦研究生團支部參評。
(二)先進個人
1.優秀團員:不超過全院團員總數的2%;
2.優秀團學干部:不超過全院團員總數的1%;
3.科技創新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團員總數的0.5%;
4.社會實踐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團員總數的0.5%;
5.文體活動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團員總數的0.5%;
6.青年五四獎章、十佳團學干部、十佳團支書:申報材料由各培養學院報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將擇優推薦參評。
二、評選方式
(一)先進集體
先進團支部由各培養學院團委根據《2023-2024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團支部評選辦法》(見附件1)完成初評工作,并指導本學院推薦支部整理好申報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先進團支部申報表》、團支部事跡材料(1500字以內)、團支部彩色照片2張(代表性的集體照,高清原圖,JPG格式)、團支部成員成績表(按平均績點排名降序)、相關實證材料,并填寫好附件6中相關信息;參評“五四紅旗團支部”的還需提交《班團工作手冊》或班級日志等可以佐證班團支部“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情況的相關檔案材料。
(二)先進個人
各培養學院應根據《2023-2024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個人評選辦法》(見附件2), 按照《2023-2024學年研究生院“五四評優”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見附件3)組織初選,并將學院推薦參評校級先進個人的材料匯總提交至研究生院。申請青年五四獎章、十佳團學干部、十佳團支書另需提交《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先進個人申報表》、個人事跡材料(1000字以內)、彩色電子照片1張(證件照,JPG格式)、個人近兩學期成績單及相關實證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五四評優”是加強團組織建設、夯實團組織基礎、激發團組織活力的強勁動力和有力抓手,各學院應積極響應、精心組織、嚴格審核、認真開展。
(二)各培養學院要結合實際,設置學院評優獎項、制定學院評選制度,形成完善的校院兩級“五四評優”體系。開展院級“五四評優”的學院須報送學院評審文件和表彰文件,推薦參評校級榮譽的集體和個人應從學院“五四評優”的結果中產生。
(三)各培養學院須對擬申報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所規定的評選條件進行全面審核和嚴格把關,并在學院公示無異議后,填寫好《2023-2024學年“五四評優”評選結果匯總表》(見附件4)。
(四)請各培養學院于3月25日(星期一)17:00前,將電子版材料(附件4、5、6、7以及先進團支部、青年五四獎章、十佳團學干部和十佳團支書的申報材料)分類打包發送至研究生團工委組織部郵箱([email protected]),以“XXX學院五四評優匯總材料”為文件名和郵件主題;紙質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院思政教育管理科(一辦B201室)。
附件:2023-2024學年研究生“五四評優”相關文件
研工部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