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學院(系):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外宿(走讀)管理規定》相關要求,校研究生院將于近期集中辦理研究生校外住宿(走讀)申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審批時間
2020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二、申請對象
符合《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外宿(走讀)管理規定》外宿申請條件且2020年7月后不在校住宿的研究生。已辦理過校外住宿的視為自動延期,無需重復辦理。
三、申請審批程序
1.研究生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外宿(走讀)申請審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導師簽署意見。
3.研究生簽署《研究生外宿(走讀)安全承諾書》(附件2)。
4.所在學院(系)研究生輔導員審核材料原件,并與家長(配偶)溝通確認后,簽署意見。
5.所在學院(系)黨委(總支)副書記審批,簽署意見。
6.研究生院負責人審批,簽署意見。
7.學生公寓管理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校外住宿申請每學年集中辦理一次,其他時間不再受理。
(二)各學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研究生導師、研究生輔導員,要嚴格審批制度,特別要注意和家長取得聯系,并做好相關聯系記錄。手續辦結后,要確認建立登記走訪、聯系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校外住宿研究生的情況,關心研究生的學習和生活。
(三)研究生未按規定辦理手續擅自外宿的,一律按照《長沙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理條例》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四)研究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校內不再安排寢室床位,原寢室床位不再保留,且不能私自回校住宿或將行李繼續存放原宿舍。
(五)本次受理審批截止時間為6月30日。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2日
具體材料要求、辦理程序及表格下載詳見《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外宿(走讀)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