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加強各院(系)研究生會自身建設,促進院(系)研究生會間的交流和學習,充分調動研究生干部積極性,進一步發揮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職能,使研究生會干部更好地為廣大研究生服務,經研究決定,評比長沙理工大學“優秀院(系)研究生會”、“優秀研究生會干部”,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1.長沙理工大學各院(系)研究生會,能夠認真遵守研究生會章程,自覺履行研究生會各項義務,均有資格參評“優秀院(系)研究生會”。
2.校院(系)兩級研究生會干部均有資格參評“優秀院(系)研究生會干部”。
二、限評條件
1.院(系)研究生會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參評資格:
1)參評學年,研究生會工作或活動出現重大失誤的;
2)參評學年,研究生會委員有受校紀校規處分的;
3)存在其他經校研究生工作部認定的不適應參評問題的。
2.校院(系)研究生會干部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參評資格:
1)參評學年,在研究生會工作或活動中存在重大失職行為的;
2)參評學年,受到全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的;
3)存在其他經校研究生工作部認定的不適應參評問題的。
三、評選辦法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評選。
1.成立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校研究生工作部、校研究生會主席團組成。
2.每年評選表彰“優秀院(系)研究生會”的比例不超過院(系)研究生會總數的30%;評選表彰的“優秀研究生會干部”不超過全校研究生會干部總數的30%。
3.以學年為單位組織評選,具體時間為每年六月。
4.院(系)研究生會評選要素組成:《長沙理工大學院(系)研究生會考評體系》評分占比70%;院(系)研究生會工作述職評分占比30%。
5.校院(系)研究生會干部由校研究生會、各院(系)研究生會根據下達的指標進行評選。
四、優秀院(系)研究生會評選程序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評選,評選程序包括院系申報、考評打分、工作述職、結果公示等環節。
1.院(系)申報:各院(系)研究生會向校研究生會提交申請。
2.考評打分:由校研究生會根據《長沙理工大學院(系)研究生會考評體系》對申報院(系)學年工作情況進行評定。
3.工作述職:申報院(系)的研究生會主席進行工作述職,評審委員會成員依據評分標準進行評分。
4.根據計分結果,公示名單。
五、表彰獎勵
1.授予“優秀院(系)研究生會”牌匾,并獎勵研究生活動經費。
2.為獲評“優秀研究生會干部”頒發榮譽證書。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視,嚴格審核,認真開展。
2.申報材料經院系分黨委(總支)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于6月11日(星期四)17:00前報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思政教育與管理辦公室(一辦公樓B201),電子版材料(附件2、3)分類打包發送至研究生會郵箱([email protected]),以“優秀研究生會申報材料+學院簡稱”命名。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會
二〇二〇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