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2019年“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培養學院: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發揮優秀研究生的典型示范作用,著力培養底色亮、實踐強、善創新、敢擔當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評選獎勵辦法》(長理工大研〔2019〕7號),現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2019年“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的評選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對象
1、學校學制內在籍在校的中國籍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含脫產學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連續學習一學年以上。
2、在學術、科研及自強自立方面有突出事跡或成就,能夠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具體條件見附件1,長理工大研〔2019〕7號文件)。
二、評選類別和人數
1、評選類別包括:優秀博士研究生標兵、優秀碩士研究生標兵、優秀博士研究生、優秀碩士研究生,每人限評一類。
2、優秀博士研究生標兵全校評選總人數不超過5人;優秀碩士研究生標兵全校評選總人數不超過10人;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評選人數不超過本學院學制內在籍在校可參評博士、碩士研究生總數的10%,符合條件少的就少評。
三、評選流程和時間
1、個人申請:11月25日至12月2日
請有意向申請且符合評選類別條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學院提交已由導師簽署推薦意見的申請審批表(附件2或附件3)、1000字以內個人優秀事跡及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含成績單)。
2、學院評選和推薦:12月3日至12月12日
“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各培養學院按照長理工大研〔2019〕7號文件要求,采用個人陳述等方式認真組織評選,將擬評結果在本學院公示3個工作日以上。公示無異議后,向研究生院提交相關評審材料。
“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標兵”:各培養學院按照長理工大研〔2019〕7號文件要求,從擬評的“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中,采用個人陳述等方式評出符合評選條件的參評對象,并在本學院公示3個工作日以上。公示無異議后,向研究生院提交相關評審材料。
3、學校評審:12月16日至12月26日
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負責復核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候選人資格,將擬評結果在學校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公示無異議后,將擬定名單上報學校審批發文公布。
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標兵:由研究生院組織專家對學院提交的評審材料,采用個人陳述等方式集中評審。將擬評結果在學校園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公示無異議后,將擬定名單上報學校審批發文公布。
四、獎勵辦法
1、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標兵和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
2、優秀博士研究生標兵獲得者每人給予人民幣1.0萬元的獎勵,優秀碩士研究生標兵獲得者每人給予人民幣0.5萬元的獎勵。
五、整體要求
1、各培養學院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公信原則,由培養和學工聯合認真組織好本學院的評選、公示和推薦工作。
2、各培養學院要認真組織研究生學習《長沙理工大學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評選獎勵辦法》的文件精神,細化評選條件、把握評審標準。
附件:
1、關于印發《長沙理工大學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評選獎勵辦法》的通知
2、長沙理工大學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申請審批表
3、長沙理工大學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標兵申請審批表
4、長沙理工大學2019年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獲獎名單
5、長沙理工大學2019年優秀博士、碩士研究生信息匯總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