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yǎng)學院:
學校將于近期開展第十二屆“百優(yōu)十星大學生”評選活動,為深入挖掘研究生中的先進典型,充分展示我校研究生風采,在廣大研究生中樹立學習榜樣,倡導“比學趕超”的良好風氣,請各培養(yǎng)學院領會文件精神,認真做好第十二屆”百優(yōu)十星大學生”的推薦評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詳見《關于開展第十二屆“百優(yōu)十星大學生”評選活動的通知》(見附件1)
二、參評條件
詳見《長沙理工大學“百優(yōu)十星大學生”評選辦法》(《研究生手冊(2015年版)》)
三、具體要求
1、請各培養(yǎng)學院按照評選通知認真組織推薦工作,深入挖掘研究生先進典型,嚴格審查申報者的參評資格和佐證材料,在充分醞釀的基礎上組織好先進事跡材料的整理和報送。
2、請各培養(yǎng)學院推薦1名研究生參評“百優(yōu)大學生”(因設計藝術學院研究生入校不足一年,故不參評),“十大長理之星”名額不限。
3、申報方式:學院審核學生申報材料后,于3月30日(星期三)前將推薦參評對象的申報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須經(jīng)學院審核原件并加蓋公章)的紙質件交至研究生思政教育與管理辦公室(云塘一辦公大樓B區(qū)201),電子版請發(fā)送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紙質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大學“百優(yōu)大學生”登記表》(見附件2)、《“十大長理之星”登記表(個人)》(見附件3)、《“十大長理之星”登記表(團隊)》(見附件4)及先進事跡材料一式三份,《長沙理工大學“百優(yōu)十星大學生”匯總表(研究生)》(見附件5)一份。研究生參評材料無需再報學工部事務管理辦公室。
附件:
1. 關于開展第十二屆“百優(yōu)十星大學生”評選活動的通知
2.長沙理工大學“百優(yōu)大學生”登記表
3. “十大長理之星”登記表(個人)
4. “十大長理之星”登記表(團隊)
5. 長沙理工大學“百優(yōu)十星大學生”匯總表(研究生)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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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關于開展第十二屆“百優(yōu)十星大學生”評選活動的通知.doc ·
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百優(yōu)大學生”登記表.doc ·
附件3、“十大長理之星”登記表(個人).doc ·
附件4、“十大長理之星”登記表(團隊).doc ·
附件5、長沙理工大學百優(yōu)十星大學生匯總表(研究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