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創新工程管理暫行辦法》([2020]28號)文件精神,我校將開展2021年度校級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資助立項工作,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讀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考慮即將進入最后一年學習的研究生。
二、申報類別、名額分配及資助標準
本次組織申報的項目類別為校級一般項目,實行限額申報,申報指標分配表見附件1。每個項目資助金額為0.8萬元,經費由研究生院統籌安排。
三、申報條件及相關要求
1.申報項目的研究目標明確,立項依據充分,擬采取的研究方法、技術路線及研究方案先進可行;研究內容具有明顯的創新之處;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礎和實驗條件;預期成果切合實際;經費預算合理,研究時間能夠得到保證。
2.研究內容一般應與學位論文的研究內容及指導老師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3.指導教師能切實指導項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經費和條件。指導教師須簽訂項目指導承諾書,負責項目的業務指導和監管。
4.每位研究生只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組成員原則上最多參與2個項目,每個項目組成員不超過6人。
5.以下情況者不予支持:
(1)有在研科研創新項目未結題者;
(2)申報者的導師指導的2020屆碩士畢業研究生學位論文有外審未通過的情況;
(3)申報者的導師近兩年出現教學事故者;
(4)申報者缺課、曠課次數較多者。
6.項目申請書中應詳細說明“預期成果”,達到以下要求:
校級項目應以本人為第一完成人(或指導教師為第一完成人,本人為第二完成人)、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或通訊作者單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學校發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為準)發表(含錄用)與立項項目相關的期刊論文1篇及以上。
四、申報流程
1.申請人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附件2);
2.項目初審。由申報人所在學院專家評審小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根據分配的指標確定擬立項名單,擬立項名單須根據評審分數的高低進行排序;
3.項目復審。研究生院組織復審,復審通過后確定立項名單;
4.結果公布。研究生院下文公布最終立項結果。
五、材料提交
1、擬立項的項目負責人提交項目申請書一式一份并膠裝(雙面打印)至所在學院,申請書須簽署導師和學院意見,加蓋學院公章;
2、學院填寫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3);
3、匯總表和申請書紙質版材料于7月1日前交研究生院培養辦,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六、項目管理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創新工程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學校將對所有立項的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進行管理(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等)。
1.所有創新項目必須在畢業之前結題完成,如未完成相關工作,則不能報銷經費并不得進行畢業資格審查。
2.申報者在填寫創新項目申報書時應合理進行經費預算,項目立項后所有賬目的報銷將按照申報書中的經費預算進行。創新項目經費主要開支范圍限定在:科研業務費,實驗、材料費;儀器設備費:小型儀器設備購置費,自制專用儀器的材料、配件購置費和加工,成果鑒定費等。項目經費不能用于出國、出境合作交流、辦公室(實驗室)裝修、購置交通工具、招待費等所需費用。
3.對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者,將按照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聯系人:賀老師
電話:85258350
附件:1.2021年長沙理工大學科研創新項目指標分配表
2.2021年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
3.2021年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情況匯總表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