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16號),為進一步激發學生的學習動力和專業志趣,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尊重和鼓勵學生個性和特長發展,特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健
副組長:劉衛東 文麗麗
成員:朱詩源 王清 肖志高 郁濤 謝翚 傅冰
二、轉入專業接收條件
藝術類專業學生只能在同類專業中互轉。“轉出無門檻、 轉入有要求”,學生學院雙向選擇、學院擇優錄取。
各專業接收轉入計劃:
接收專業名稱 |
2020級學生 注冊人數 |
接收計劃上限數 |
備注 |
工藝美術 |
187 |
13 |
設計類班級人數不超過25人 |
數字媒體藝術 |
129 |
21 |
|
視覺傳達設計 |
44 |
6 |
|
環境設計 |
67 |
8 |
三、轉專業的依據
學生志愿。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滿足學生的個人志愿。
學生的成績。學生成績按第一學年教學計劃規定修讀的課程學分績點占30%,轉專業考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計算。
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學科競賽獎勵三等獎以上或通過大學英語四、六級的學生,具有優先權;獲得校級及以上各類學科競賽獎勵的學生,在同等排序下具有優先權。
四、轉專業的程序與辦法
1. 學生填報《轉專業申請表》,并將《轉專業申請表》于4月14日前交到學院教務辦。每位學生只能申請填報一個專業。學院對報名者基本情況進行初審,于4月16日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報名情況及初審合格名單,公示期3天。
2. 如初審合格者人數在該專業轉專業計劃數以內,學院原則上予以接收;如初審合格者人數超過轉專業計劃數,學院于4月19日統一命題,組織初審合格人數超過轉專業計劃數專業的初審合格的學生參加轉專業考試及面試。學院根據學生志愿,結合學生第一學年平均成績以及轉專業考試和面試成績,參照學科競賽獲獎情況,進行轉專業審核,將擬同意接收轉入的學生名單于4月22日前在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期3個工作日。
3. 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接受轉入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學籍科。
4. 轉專業結果一經核定,學生應當按核定后的專業和專業方向修讀。
5. 學院按轉專業結果做好后續的教學及管理工作。
五、本細則的公布之日起執行。
六、本細則由學院負責解釋。
設計藝術學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