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檔案、戶籍托管及人事代理”服務對象
暫緩就業和登記待就業的畢業生,準備繼續升學和出國的畢業生,就業單位為外資企業或民營企業(機構)的畢業生,就業單位不能解決戶籍關系和不能管的省內外大中專畢理檔案關系的畢業生,以及其他需要把檔案和戶籍托管在長沙市業生。
(二)“檔案、戶籍托管”與“人事代理”的區別
1、未找到固定工作崗位的畢業生建議暫不辦理人事代理;
2、人事代理費用較高,240元∕年;
3、辦理手續復雜,有后續費用。實施“人事代理”的畢業生如要改辦就業,需重新到省中心辦理《報到證》,并交納改辦就業手續費等費用;
4、對已找到固定工作崗位的畢業生,人事代理可提供人事管理如轉正定級等相關服務。
(三)省就業中心“檔案、戶籍托管”特點
1、收費合理。戶籍托管費為10元∕月(120元∕年),檔案托管費為3元∕月,在畢業后的兩年擇業期內只需交納戶籍托管費,可免交檔案托管費;
2、辦理手續簡化,無后續費用。畢業生交納相關材料和費用,與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簽訂托管合同,即可把檔案、戶口、組織關系掛靠省中心,戶口系長沙市集體戶口。如畢業生找到固定工作后,可直接在省中心辦理《報到證》,無需交納改辦就業手續費等費用。
3、畢業生因特殊情況,如考公務員結果未定、單位在研究未最后確定錄用的,但在2009年8月份之前能落實就業單位的可申請將戶、檔托管到省就業指導中心,在8月份之前能落實就業單位的并調走戶、檔的,省就業指導中心將退還托管費。
人事檔案是個人的重要資料,應遵守有關規定妥善保管。畢業生個人檔案一般由學校負責寄往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也可以由用人單位憑其人事主管部門介紹信到學校提取,不能由畢業生自取自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