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為迎接北京奧運會,迎接改革開放30周年慶典,切實做好高校的安全工作,根據湖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做好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8]104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1.對學校防火安全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對學校交通安全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學校各類車輛是否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機動車駕駛員資質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3.對學校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鍋爐、燃氣、水電氣、體育場地與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設施,以及游泳池、體育場(館)、實驗室、禮堂、學生食堂、宿舍、廁所等重要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4.對學校危房改造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陳舊平房和外聘人員、民工居住的棚房是否存在危險,清理違章搭建。
5.對食品衛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整改衛生設施、餐飲設施、日常飲用水、自備水源及二次供水設施(包括飲用水設施)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對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等進行普查。
6.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落實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進一步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控系統及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各重要場所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報告制度。
7.對學生宿舍樓內或底層已有的商業網點情況進行調查。對學生宿舍樓內已有的商業網點進行重新審核,新開商業網點要從嚴控制,凡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律停止經營;審核合格的商業網點實行備案制度(到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備案)。學生宿舍樓建筑內的商業場所不允許經營有毒、有害、放射性、噪聲、污染環境等影響學生身體健康和具有火災隱患的經營項目(如危險化學品和飯店小吃部等)。
8.對學校周邊環境進行全面檢查。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和公安機關,重點檢查整改校園周邊的治安狀況、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對學校附近的生產、經營和儲存有毒、有害和危險品的工廠企業進行環境評估和監測,消除學校周邊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配合公安機關對槍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園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和收繳。
二、工作職責
保衛部門:
1.加強消防管理,對學校防火安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2.加強安全管理,完善校園安全防范及管理機制,對校園現有的安全防控系統設備、設施進行監管。
3.加強校園交通及車輛管理,建立車輛及駕駛人員臺帳,整頓校園交通秩序。
4.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公安機關學校周邊環境進行治理整治,對槍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園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和收繳。
5.統計并上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加強整改,消除隱患。
學工部門:
1.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
2.加強學生公寓(宿舍)管理,完善學生公寓(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整改學生公寓(宿舍)的安全隱患。
3.對學生公寓(宿舍)樓內的商業場所認真排查登記,對違規現象進行清理整治。
4.配合公安、保衛部門對槍支和管制刀具流入學生宿舍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和收繳。
后勤部門:
1.重點檢查鍋爐、燃氣、水電氣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
2.檢查整改學生食堂、禮堂、配電房以及教學樓、辦公樓等重點樓棟的安全隱患。
3.對學校的衛生設施、餐飲設施、日常飲用水、自備水源及二次供水設施(包括飲用水設施)的管理情況,食品衛生許可證領取情況,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等進行全面檢查。
各學院、其他各單位:
1.加強對所屬實驗室、機房、體育運動場館等重要場所的安全管理。
2.加強對有毒、放射物質、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對存放危險物品的庫房、設施進行檢查、加固和指派專人負責。
3.建立健全有毒、放射物質、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及實驗室、機房等重要場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4.掌握本單位重點人員的思想狀況和現實表現,積極做好重點人員的思想工作。
5.排查、消除并上報本單位內部其他方面可能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和事故苗頭。
三、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黨政一把手要作為第一責任人親自抓、負總責。
2.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一般問題要解決在單位內部,重大問題邊解決邊匯報。
3.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登記在冊、及時整改、如實上報。
4.對本單位的重點人員或重點關注對象,要有專人負責,及時做好思想工作,掌握其思想動態。
5.各單位就有關檢查、落實情況,請形成書面材料及統計表于4月底和11月底前分別報送保衛處。
6.《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和《學生宿舍或底層已有商業網點摸底排查情況統計表》請在校園網“公文管理”處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