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保持學校穩定,創建平安和諧校園,全面提高學校師生員工的法制意識、應急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省教育廳湘教辦通[2010]107號《關于印發〈湖南省教育廳開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宣傳周活動方案〉的通知》精神,現就宣傳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教育廳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結合近年來學校突發事件發生的特點、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及學校應急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圍繞《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精神,切實提高全校師生員工的法制意識、應急意識和全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危害,促進學校平安和諧發展。
二、組織領導
《實施辦法》宣傳活動在學校黨政辦的組織和協調下,由保衛處具體負責,宣傳部、學工部(處)、校團委、后勤處、校工會、后勤集團及各學院等單位積極配合,各負其責。
三、活動安排
(一)研究部署工作。
組織相關單位(部門)召開工作協調會議,研究部署宣傳活動的工作任務,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工作方案,并積極參與當地政府組織的集中宣傳活動。
(二)營造宣傳氛圍。
1、在各校區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報、電臺、廣播等校內媒體工具,宣傳《實施辦法》的相關內容和應急處置常識活動。
2、各單位、特別是各學院要充分利用本單位的網頁,進行《實施辦法》的宣傳和對相關活動進行報導。
(三)組織專題活動(2010年5月12日至5月23日)。
1、在校園網發布專題講座相關視頻,各單位、各部門積極組織師生員工進行收看。
2、在全體學生中開展宣傳《實施辦法》的主題班會活動。
3、結合各種文藝晚會、社團活動等集會形式,開展《實施辦法》宣傳活動。
4、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組織所屬人員集中學習和宣讀《實施辦法》。
(四)開展應急演練(2010年5月18日至5月25日)。
組織師生員工集中進行應對群體性事件、突發性人員傷亡事件、突發性食品衛生事件以及消防逃生演練。(應急演練方案另行制定)
(五)認真總結提高(2010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宣傳活動結束后,各單位(部門)要認真總結本次活動的開展情況,完善本單位(部門)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制定和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并于5月27日前將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宣傳活動總結材料及相關圖片資料交保衛處匯總上報。(聯系人:楊啟松,聯系電話:82309158,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部門)要指定一名主管領導具體負責,切實加強對宣傳活動的組織領導。
2、要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豐富宣傳形式和手段,大力營造宣傳氛圍。
3、各單位(部門)要積極配合,互相支持,確保宣傳活動及應急演練的實際效果。
4、要充分注重以宣傳教育為主,確保活動安全,要注意宣傳資料的收集和積累。
長沙理工大學
201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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