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師生:
根據長理工大通〔2023〕2號文件精神,學校開展了校園電動車專項清理整治行動,要求自6月25日起,校園內禁止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包括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能源驅動的滑板車、獨輪車、平衡車)通行,全校師生積極配合,絕大多數電動車得到有效處置,但截止11月30日,云塘校區集中停放點還有部分車輛無人認領。
根據長理工大通〔2023〕2號文件精神,2023年9月1日前,對集中停放點內仍未領取的車輛視為無車主車輛,學校將對這部分車輛進行統一處理。為保障師生合法權益,學校決定將收置電動車集中停放時間延遲至12月15日,12月15日前車主可憑有效證件、自行處理車輛承諾書,到集中停放點領取車輛自行處置,2023年12月16日起,仍未領取的電動車視為無主車輛。學校將采取措施處置無主電動車。
特此公告!
校園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