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努力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按照學校2019年工作要點及學校《全面開展文明寢室創建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我院積極開展勞動教育,打造養成教育的堅實基地,充分發揮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和養成教育功效,提高學生文明素養,強化學生勞動觀念,促進文明校園的建設;構建起“三全育人”工作體系,為學生的成長成才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學生寢室是學生學習、生活、休息、交往的重要場所,是學校實現三全育人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是學校精神文明的窗口。塑造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寢室文化氛圍,營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諧”的寢室環境,把寢室文明創建工作作為勞動教育的切入點,作為養成教育的一條重要途徑,作為提高教育管理服務工作質量的舉措。分階段分步驟有序地開展創建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學校方針政策,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提高學生的文明素養,打造出我院學生教育管理服務的工作品牌。
二、創建目標
1、徹底整治學生寢室衛生臟亂差現象,充分發揮學生公寓在養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2、建立創建“文明寢室”的長效機制,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活動開展得富有成效。
3、建設一批“優秀寢室”、“黨員干部示范寢室”、“文明示范寢室”“文明寢室樣板間”“文明寢室班級體”。
4、提升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能力,著力建設“衛生整潔、環境優美、學風優良、健康向上”的新型學生寢室。
5、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將學生寢室建設成學生健康成長成才、文明習慣養成和綜合素質提升的重要陣地。
三、組織領導及任務分工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了使“文明寢室”建設活動有序進行,決定成立“文明寢室”建設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張國強
副組長:唐 青
成 員:陳鑫林、謝易真、學生黨團干部、院文明督導隊成員
(二)任務分工
序號 |
負責人 |
任務安排 |
1 |
張國強 唐青 |
統籌布局,集合學院導師、班主任、專業教師力量推進文明寢室創建工作,定期了解工作進展 |
2 |
陳鑫林 謝易真 |
落實學院安排,深入學生寢室,加強師生交流 |
3 |
黨團干部 |
加強在學生群體中的宣傳,落實黨團干部寢室責任崗,每天幫扶督促 |
4 |
院文明督導隊成員 |
不定時普查、抽查學生寢室,對重點寢室進行幫扶清理 |
四、工作安排
(一)充分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通過院微信工作號推送、官Q推送、輔導員與黨團干部下寢室、發布文明寢室創建倡議書等途徑進行宣傳發動,讓學生意識到文明寢室創建工作與學生的養成教育、個人的成長發展、學校的育人成果息息相關,讓學生對此項工作有充分的認識。
(二)完善寢室衛生檢查評比制度。實行黨團干部責任制,每個黨員、團學干部負責2-4間寢室,負責人每天對所負責的寢室做到每日自查督促,每天在早、中、晚三個時間段進行自查(7:30-8:00、13:30-14:00、22:00-23:00)。
每天檢查完成后及時將結果上報。做好記錄并將紙質檔于每周五上交材料學院生活權益部進行整理。每周學院安排院文明督導隊全院檢查,第二天通報(優秀寢室和不合格寢室),三次以上不合格寢室給予處分,對樣板寢室或多次評比優秀的寢室進行表彰獎勵。
(三)完善評獎評優細則。將文明寢室創建工作情況納入學生學年的素質綜合測評,修訂《長沙理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生綜合測評細則》中的思想品德表現測評部分加減分項目的分值設置;促使學生把維護整潔文明寢室環境內化為自覺追求,外化為自覺行動。
(四)鞏固創建成果。立足前期創建成果,完善常態化制度機制,開展特色寢室建設活動,學院對院級樣板寢室進行動態管理,結合全年的檢查結果,結合年度考核工作,評選一批院文明寢室,給予表彰獎勵。
五、相關制度
(一)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文明督導隊管理條例
第一條: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文明督導隊是在材料學院領導下工作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二條:院文明督導隊從屬于材料學院團學會生活權益部,其宗旨是:全心全意為全院學生服務,代表全院廣大學生的利益,參與全院文明寢室建設、學生行為文明建設、維護學生權益等方面的工作,促進全院學生文明行為、寢室安全等方面的全面進步,努力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的學習、生活環境。
第三條:文明督導隊的任務
(一)配合我院的文明寢室建設工作、積極主動的開展各類督促、勸導的活動,促進我院形成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及時發現并向上級部門反映不文明現象,同時對于不文明現象做出科學的勸導,為我院學生形成文明的作風而不斷努力。
(三)嚴格執行違規電器、寢室內務、責任衛生區等工作的檢查,促使我院同學形成良好的習慣。
(四)加強學院與廣大學生的聯系,促進學生與學生工作部門的協作與理解,在合理的情況下規范寢室、營造舒適的環境。
(五)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與上級部門或老師進行溝通反饋。
第四條:文明督導隊機構設置及職責
(一)文明督導隊設隊長一名、隊員若干。
(二)文明督導隊隊長職責
1、隊長由團委學生會生活權益部副部長擔任,全面負責文明督導隊的工作,主持召開文明督導隊會議,傳達我院學生工作、院團委及上級組織的有關文件及工作精神。
2、幫助、監督、協調文明督導隊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負責制定文明督導隊的工作目標和各階段的實施計劃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工作。
4、依照有關制度對文明督導隊成員進行考核,對消極對待工作的成員有權提出警告,并報請學院辭退有關人員。
第五條:文明督導隊評獎評優
(一)文明督導隊的一切工作以我院團委及學生工作的相關管理規定為行為準則,嚴格遵守學校、學院的相關規章制度。
(二)文明督導隊成員參照團學會干事進行綜合測評加分。
(三)表現優異者給予評優資格。
(四)隊員退出組織必須向上級部門提出申請,最終經分管老師批準后方可退出。
第六條:獎懲制度
為了提高文明督導隊的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能夠更好的為學院和同學服務,現制定相關表彰制度表彰在平時工作優秀的文明督導隊成員個人:
(一)對于表現優秀的成員,根據隊長意見和活動日常量化考核,給予先進個人的表彰。
(二)對于會議無故遲到早退達三次者,給予其內部通報批評。通報達三次者或請假超過五次者不給予評優。
(三)對于違反了我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的成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對于違反了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的成員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對工作抵觸和不參加活動的成員考慮開除隊伍。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