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迪,女,漢族,1989年出生,法學博士(經濟法學方向),講師,碩士生導師。2015年畢業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美國俄勒岡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曾于華南理工大學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現任長沙理工大學法學院講師、長沙理工大學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任湖南省法學會政府投融資法制研究會理事、湖南省婦女研究會會員。
主要研究方向:社會法、經濟法。
主要講授課程:《社會法學原理》《弱勢群體權益保障法》《經濟法》。
主持的主要科研項目:
1.2022年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湖南省養老服務供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在研。
2.2021年湖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社會養老服務金融化的法律規制研究”,在研。
3.2020年中國法學會年度資助項目“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供給的法治保障”,已結項。
4.2018年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我國養老基金信托的制度風險與法律規制”,已結項。
代表性論文:
1.《責任投資趨勢下的養老基金信托責任》,載《環球法律評論》2020年第4期,獨著。
2.《從約定到法定:人身保險猶豫期制度的構建》,載《法商研究》2020年第3期,獨著
3.《我國基本養老金“入市”的風險及法律應對》,載《法學》2018年第2期,獨著。
4.《社會救助法與社會保險法的銜接與調適》,載《法學》2014年第4期,第二作者(導師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