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激發學生的學習動力和專業志趣,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尊重和鼓勵學生個性和特長發展,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和《關于做好2023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類)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9號),制定法學院2023級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法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法學院轉專業工作細則,接收計劃、接收條件、考核內容、考核方式、工作程序與時間安排等工作方案;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組織考核以及提出擬接收學生名單等。
組長:張敏純、龔文斌
副組長:徐莉
組員:王新生、汪倫、杜衛紅、陳騫、孫佳樂
秘書:何凌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轉出無門檻、轉入有要求”的原則;
3.嚴格遵守轉專業條件、規則與程序;
4.實行學生和學院雙向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
三、接收人數
2023級法學專業接收的轉入學生上限數為50人(約為法學專業2023級在校生總數的38%)。
四、接收條件
1.基本條件必須符合《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和《關于做好2023級在校本科生轉專業(類)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9號)關于轉專業條件的相關要求。
2.在校期間沒有受到過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
五、考核及錄取
1.法學院對申請轉入學生的基本情況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可參加專家組面試。面試從學生專業素養、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給出面試成績(百分制)。
2.學院按照轉專業申請學生的綜合考核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本專業擬錄取名單。綜合考核成績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大一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占比45%;
(2)外語水平,占比5%;
(3)綜合素質,占比50%。
計分項 |
比重 |
計分方式 |
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 |
45% |
大一學年實際平均學分績點/4×100×0.45 |
外語水平分 |
5% |
英語四級或六級成績≥425分(或者其他小語種考試達到同等水平),計100×0.05,否則不計分 |
綜合素質分 |
50% |
專家組面試打分(百分制)×0.50 |
注:申請轉入法學專業的學生應提交《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轉專業(類)申請表》(附件1),成績單由法學院聯系教務處學籍科獲取電子版。
3.參加各類學科競賽并獲獎、參加大學生創新項目(項目成員)的申請轉專業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凡面試不通過的,則不予錄取。
六、工作流程
時間 |
具體安排 |
3月20日前 |
通過校園網公布本實施細則 |
3月20日-3月21日 |
接收2023級學生轉專業申請。申請資料提交郵箱:[email protected],所有材料請打包發送,文件命名為:姓名-原學院-原專業。 |
3月22日 |
法學院對申請轉入學生的基本情況進行初審;在法學院網站上公示申請轉入本專業的報名情況及初審合格名單。初審合格者,加入法學院2023級轉專業群,群號碼:675784844。 |
3月26日 |
法學院轉專業綜合考核小組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綜合素質面試考查,確定擬同意接收名單。綜合素質面試主要考查申請人的人文素質、思辨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專業培養潛質等方面的內容。面試時間:下午2:00;地點:金盆嶺四號教學樓(具體教室安排見QQ群通知)。 |
3月28日 |
將擬同意接收轉入的學生名單在法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 |
七、后續工作安排
1.學生被批準轉專業后,應繼續認真完成當前學期的原專業學業,如出現課程不及格情況,可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2.經學校審核同意轉入法學專業的學生,正常參與法學院2024-2025學年第一學期選課工作;參照《關于特殊情況下課程認定的基本原則》(附件2),網上申請課程學分認定。由完成課程學分認定初審,報教務處復審。
3.轉專業學生于2024-2025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初,憑《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學院通知單》(附件3)到法學院報到。學院召開轉專業學生會議,進行法學專業教育,指導學生制定個人培養計劃,安排第一學年專業必修課補課與輔導工作。
八、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學校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咨詢電話:85115218,法學院教務辦公室(金盆嶺校區4號教學樓302),聯系人:何老師
監督電話:85258572,聯系人:諶老師
附件: 1.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轉專業(類)申請表
2.關于特殊情況下課程認定的基本原則
3.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學院通知單
法學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