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15:00,長沙理工大學第十六屆研究生云影講壇《風險預防法治體系之建構》在四號教學樓學術報告廳順利舉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湖南大學博士生導師江必新教授受邀進行講座。長沙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張敏純教授主持,副院長申純副教授以及百余名師生現場聆聽講座。
講座伊始,張敏純院長代表學院全體師生對江必新教授的蒞臨授課表示了熱烈的歡迎和誠摯的感謝。
江必新教授從五個方面對“風險預防法治體系之建構”這一主題展開了闡述。首先,江教授介紹了預防性法治形成的原因和背景,通過和風險處置性法治的對比,點明我們需要將預防性法治進行體系化,類型化處理,要采取制度化的措施來預防風險的發生。其次,江教授介紹了預防性法治的核心理念和基本特征,即未病先治、端口前移、超前保護、源頭治理、行為塑造。指出預防性治理強調對社會秩序進行治理,從而形成良好的環境。再次,江教授講授了預防性法治的基本構成內容,即預防性法治的關注著力點,進而采取相應措施。然后,江教授詳細介紹了預防性法治的二重性,一方面預防性法治能夠減少個人權益和公共利益的損失,另一方面又帶來了諸如行政權力的擴張,公民義務的增多等諸多問題,進而提醒我們要揚長避短,在發揮預防性法治功能的同時降低其負面作用。最后,江教授指出預防性法治建構與發展的徑路,通過正向建構和反向制度預設來防范阻卻危險的發生。
在互動交流環節,江必新教授就在場學生提出的“實踐中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有沒有僅以風險預防為由而直接限制了公民個人基本權利的情況”,“面對這種情況有沒有好的解決辦法”等問題做了詳細的解答。
講座最后,張敏純院長對江必新教授本次精彩的講座再次表示感謝,并進行總結。她表示,此次講座立意深遠,為法律研習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廣闊的理論視角,對在場師生具有重大啟發意義。講座在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文\文添豪 圖\葉梁潔 一審\王寰 二審\喻國榮 三審\申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