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由原長沙交通學院、長沙電力學院合并組成,是一所以工為主, 工、理、管、經、文、法、哲、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部共建重點大學。目前是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湖南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首批全國創新創業 50 強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評估優秀學校。學校綜合辦學實力和研究生教育競爭力位列全國 119,工程學學科 ESI 排名為全球前 1%,有 9 個國家級特色專業,2 個湖南省優勢特色重點學科,11 個湖南省重點學科,6 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28 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24 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點,10 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點,3 個博士后流動站。學校在國內外影響日益擴大,先后與美、英、法、俄等 20 多個國家地區的 70 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交流與合作關系,現有 2 所孔子學院。長沙理工大學為了為提高科學研究能力,培養高質量的專門人才,不斷進行專業調整和優化,從而努力實現高等學校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為社會服務三大職能,提高本科教育質量。
長沙理工大學法學專業于2001 年開始本科招生,2015年開始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經過二十年的發展、積淀和創新,我校法學學科在辦學理念、人才培養、制度創新等方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為開展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主要表現在:(1)法學專業以“學科交叉集成,特色發展”作為建設目標,以“法學+”為主要發展思路,于2010年開設工程法學專業方向,依托交通、電力、水利等相關行業,建成了水平較高、特色鮮明的工程法教學體系。現為“湖南省法學會工程法學研究會”會長單位。(2)有結構合理、以高職稱高學歷教師為主體的專業教師隊伍,“工程法”校內校外辦學資源豐富。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主動適應行業、地方社會經濟發展和法治建設需要,以文、理、工交叉融合為基礎,培養具有扎實法律理論基礎和較強法律實務技能、具備國際視野和創新能力、能適應依法治國理念下司法、行政、社會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法律服務或管理工作的復合型、應用型、創新型法治人才。學生畢業時能在國家機關、律師事務所、工程企業和社會團體從事相關法律實務工作。
二、招生對象和招生計劃
(一)招生對象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章守紀,品德良好;
2.取得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學信網注冊);
3.本科期間總成績績點不低于2.0;
4.文理兼招,但第一學士學位就讀本科專業為法學的除外;
5.體檢符合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招生計劃
2020年擬招收工程法專業方向學生30名。
三、學制和培養方式
(一)學制
兩年。
(二)培養方式
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政策規定培養,實行全日制教學。學生修完第二學士學位教學計劃規定的學習任務取得相應的學分,并完成規定的實踐性教學環節,準予畢業,頒發長沙理工大學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達到長沙理工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長沙理工大學法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
四、開設課程
法理學、刑法、民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學、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環境資源法、國際經濟法、工程法概論、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法律實務、房地產法等。
五、招生辦法
(一)網上報名
所有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均須通過學校本科生招生網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系統注冊報名,按要求完整、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打印《長沙理工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登記表》。
(二)材料寄送
考生須將以下材料按順序裝訂,無需另加封面:
1.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份。由在讀高校教務管理部門或所在院系簽字蓋章。考生應確保提交的紙質《報名登記表》內容與系統中最終填報信息須完全一致。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大學期間總成績表(所在學校教務部門蓋章)。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5.體格檢查表。考生應按照戶籍所在省份關于2020年高考報名工作的相關要求進行體檢,體檢時間不早于2020年7月10日。體格檢查表須提供原件,體檢表參考格式見附件1。
以上材料請通過中國郵政EMS或順豐快遞郵寄。
郵寄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萬家麗南路二段960號
郵編:410114
收件人:長沙理工大學招生就業處賀佐杰
請在信封注明“第二學位報名”,所有寄送材料不退還考生。
(三)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
報名材料收止日期:2020年7月23日(以學校簽收日為準)
六、審核與考試
(一)報名資格審核
招就處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考生可參加考試。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名單于2020年7月25日前通過學校本科生招生網進行公示。
請考生務必確保按要求填寫、寄送報名材料,因報名表信息填寫不全、未按要求經推薦單位簽字蓋章、考生本人未簽字以及報名材料不全等予以資格審核不通過處理。
(二)考試方式與時間
考試主要方式為面試。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線上的方式。面試時間為2020年7月30日。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面試由法學系負責組織,具體安排詳見學校本科生招生網通知。
成績計算方式為:總成績=(本科期間總成績績點折算平均分*60%+面試成績*40%),成績績點計算辦法采取長沙理工大學教務處提供的計算辦法。
七、成績公布與復核
學校將于8月3日前公布成績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在學校本科生招生網進行公示。
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于成績公示期內向長沙理工大學招就處提出書面申請復核,學校批準后成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復核組進行復核,并向考生反饋復核結果。
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提出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
八、錄取辦法
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考生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九、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湖南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當年報考專業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十、監督機制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簡章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加強過程管理,嚴防暗箱操作、權力尋租,主動做好各個階段的信息公開工作。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學校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731-85258529)。
十一、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就處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學校不收報名費,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四)招就處網站:http://zs.csust.edu.cn
(五)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萬家麗南路二段960號
郵編:410114
單位名稱:長沙理工大學招就處
(六)咨詢聯系人: 申老師:13755055892; 杜老師:1587315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