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質量,使研究生在科研、教學管理等方面得到全面鍛煉,增強研究生的社會實踐經驗和獨立工作能力,強化“三助一輔”的育人功能,現將本學期研究生擔任“三助一輔”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崗位設置: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設置,遵循“按需設崗、分類管理、按崗付酬、定期考核、重在培養”的原則。設置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擔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助理輔導員。
(一)助教是指研究生協助主講教師完成的教學輔導答疑、批改作業,指導實驗課,協助指導實習實訓、畢業設計等本科教學輔助任務。
(二)助研是指研究生參與導師或課題組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調研或實驗室管理工作等。
(三)助管是指研究生協助學校職能部門、教輔單位、院(系)的日常管理工作;特設德育助管協助研究生輔導員工作。
(四)助理輔導員是指研究生兼職擔任學生輔導員工作。
2.崗位申請:研究生自愿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申
請審批表》(見附件),經導師同意、所在院(系)初審后,報設崗單位審查。
3.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三)遵紀守法,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工作責任心;
(五)學習成績優良;
(六)身心健康,具備一定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長沙理工大學學籍且在基本學制年限內的研究生(全脫產學習);(八)應聘助理輔導員的研究生必須是中共黨員;
(九)“三助”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
4.聘期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聘期一般為 1 個學期,助理輔導員崗位的聘期一般為 1 個學年,期滿可續聘。每位研究生每學期原則上只能受聘 1 個“三助一輔”崗位。
5.津貼計算:
(一)助教崗位按擔任課程的計劃學時計算津貼,由各單位根據助教內容、工作情況、考核結果等確定;
(二)助研崗位按月工作量計算津貼,津貼標準由各單位、導師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
(三)助管崗位按月工作量計算津貼,津貼標準由設崗單位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考核結果確定;
(四)助理輔導員崗位按月工作量計算津貼,津貼標準由學生工作部(處)確定。
長沙理工大學法學系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