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落實2021版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不斷適應學生個性發展需要,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16號)的精神,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法學院成立專業方向分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專業負責人張敏純副教授,成員為申純、徐莉、杜衛紅、陳騫。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監督專業方向分流工作的各個環節。
第三條 分流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尊重學生的專業方向志愿,進行有序專業方向分流,及時公布專業方向分流工作細則、分流結果等信息。
第四條 分流目標。法學專業設置工程法和社會法兩個專業方向。當某專業分流人數不足20人時,原則上不開班。
第五條 分流對象。法學專業2021級73名學生,根據自身興趣愛好和職業規劃,結合學習成績,填報專業方向,每人必須選報且只能選報1個專業方向志愿。
第六條 分流規則。1.學生選擇志愿專業方向,根據學生填報專業方向申請表初步分流;2.如果學生的志愿集中于某個專業方向,造成志愿不均衡狀況,學院將針對志愿集中的專業方向進行篩選,以上學期學業成績按降序排名。
第七條 時間安排。專業方向分流在第二學期內完成。3月9日前,學院制定法學專業方向分流工作實施細則;3月10日—18日,學院召開專業方向分流動員會,指導學生選擇專業方向;3月22日前,學生填報并向教務辦提交《2021級法學專業學生專業方向申請表》;3月25日前,確定專業分流學生名單,公示3天無異議后,報教務處備案。第三學期開始專業教育。
第八條 本實施細則由法學院專業方向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人:何老師,聯系電話:85115218。
法學院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