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結合法學院招生人數、專業建設和培養重點等實際情況,制定法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一、考試方式
第二學士學位考試由學校教務處、招就處組織,法學院具體實施。根據招生要求和我院實際情況,原則上考試采用現場面試方式進行,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組織管理
法學院成立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組成法學院面試考核小組。面試考核小組根據報名情況可設立 2-3個,各小組成員3名,設組長 1 名,秘書 1 名。面試前將召集各小組組長和秘書會議,統一面試評分標準,確保做到公平公正。
三、面試名單
法學院接受參加面試的第二學士學位報考人員須滿足《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的報考要求,且經學院資格審查合格,面試名單在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公布。
四、綜合能力專業面試
(一)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21年7月16-17日兩天,具體時間安排在法學院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QQ群內通知。
(二)面試方式
原則上采用現場面試方式,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到現場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試報到和資格審核
考生需在面試前提前一小時到達報到地點,現場核驗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資格審核完畢后在候考室候考,由工作人員通知面試考場。
報到地點:長沙理工大學(云塘校區)文科樓C406教室。
(四)面試內容
面試內容為英語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考核。英語口語測試綜合考核考生的英語聽說表達能力,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的考核內容如下:
1.專業素質: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B、對第一學士學位就讀專業學科的認識和發展動態的了解;C、對法學專業的認知、對就讀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學業規劃和就業規劃;D、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B、第一學士學位就讀期間或者畢業后所從事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D、人文素質;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五)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 分。其中英語聽說能力20 分,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各40 分。
(六)面試流程
面試環節包括考生自述、老師提問、考生回答,每位考生面試時間10-15分鐘。英語口語測試由考生用英文進行自我介紹(時長約為2分鐘),老師對每位考生提1-2 個英語問題。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考核由考生進行中文自我介紹(不超過3分鐘,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成績、專業特長、興趣愛好、未來規劃、專業方向等),老師對每位考生提2-4個問題,考生當場作答。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1.請參加面試人員從即日起至面試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出國(境)或參加聚集性活動。
2.面試人員入場前應主動配合接受體溫檢測,現場出示“通訊大數據行程卡”,確定為綠碼、無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經體溫檢測確認結果正常(體溫不高于37.3℃)方可進入面試區域,體溫測量若出現發熱等可疑癥狀的人員應至臨時等候區復測體溫。簽到時請如實告知身體狀況(是否感染過新冠肺炎或有感冒、咳嗽、發熱等疑似新冠肺炎癥狀),是否接觸過中、高風險疫區人員,經常接觸的親人和朋友是否有異常情況。
3.因疫情防控需要,且面試到場人數較多,面試當天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除身份核查確認、面試答題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4.請參加面試人員提前了解長沙市疫情防控要求,熟悉交通路線,做好行程安排和個人防護。為減少人員聚集,請參加面試人員按通知時間到場,全程謝絕親友陪同。如發現,以作弊處理,逾期未參加視同自動放棄。
5.面試人員應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我校有權取消其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參加面試考生務必在2021年7月11日18:00前加入2021年長沙理工大學法學院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QQ群,如因個人原因影響面試考核,責任自負。
2.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屆時因疫情原因無法到場參加現場面試的考生,需在7月11日18:00之前發送郵件提交書面申請(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并附健康碼、“通訊大數據行程卡”、核酸檢測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同意后另行組織面試。
3.參加面試期間考生需嚴格遵守面試紀律,保證身份真實性,如實報告個人相關情況,聽從面試工作人員指揮,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取消考核資格,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4.參加面試考生務必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并密切關注長沙理工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主頁和QQ群內相關通知。
5.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資料。
6.面試中考生不得錄音、錄像、直播、錄屏和投屏,面試結束后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發布面試相關內容和信息。
七、考試成績的確定和擬錄取
1.成績的計算方法
成績計算方式為:本次考試不組織筆試,面試成績為100分。
2.擬錄取
(1)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不遵守面試規則經勸誡后仍不改正的考生不予錄取。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在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內,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上報長沙理工大學招就處。
3.補錄
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可順位補錄。
4.其他相關事宜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附:長沙理工大學法學院聯系電話:0731-85115728,聯系人:劉老師。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QQ群號碼:571469047
長沙理工大學法學院
2021年 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