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沙理工大學法學院地方立法團隊全程參與的《湖南省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由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并正式公布,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從專項規劃、統籌布局、建設標準等方面明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的要求,強調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用途及運營保障,旨在規范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與使用,促進我省社區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我院申純副院長、尹迪博士帶領團隊,全過程配合湖南省人大、司法廳及起草單位省民政廳完成草案文本的起草、調研、修改、論證工作,為《規定》的制定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

2023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提出“分級編制推動養老服務設施發展的整體方案”。我省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不足,實踐中存在諸多難點問題,為促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與發展,迫切需要制定規定。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2024年預備立法計劃,省民政廳高度重視《規定》起草工作,成立起草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通過公開招標,最終選定由我院申純副院長團隊為此項立法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申純副院長此前帶領團隊主持、參與過《湖南省體育后備人才培養條例》《湖南省茶產業發展促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起草服務和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立法經驗豐富。尹迪博士長期致力于養老保障領域改革及其法治化研究,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與科研經驗。本次起草工作前期,申純副院長、尹迪博士及團隊收集、檢索并系統研究國家和地方層面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100余部,形成了《規定》參閱資料。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在省人大、司法廳的指導下,團隊協助省民政廳全面推進《規定》制定工作,明確任務清單,倒排工期,定期組織召開工作推進會;全程參與立法座談會,對《規定》文本進行全面完善和調整;先后深入湖南省湘潭市、岳陽市、懷化市、吉首市、邵陽市、婁底市等市州,以及福建、安徽等省份進行立法調研,持續協助完成了《規定》制定工作。

2024年11月29日,《規定》順利通過湖南省人大審議并正式公布,全文共九條,其核心目標是全面促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與發展,依托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提高基本養老服務供給能力,穩步推進老年友好社會建設。《規定》的通過與實施,標志著湖南省在擴大基本養老服務供給、提升養老服務水平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本次《規定》的出臺是我院持續關注地方立法,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又一成果。學院將致力于將長沙理工大學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的專業優勢轉化為高質量的立法服務和精準的決策咨詢,為推進法治湖南建設邁向更高水平貢獻長理智慧。
(文、圖/何慧 一審/尹迪 二審/陳騫 三審/申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