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和《長沙理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我院招生規模及師資力量、學科建設和培養條件,制定我院碩士生復試工作細則。
一、復試原則
復試工作應始終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在注重考生初試成績的前提下,重視考生的專業知識、英語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擇優選拔。
二、組織管理
1、經管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銀娥 莊創奇
成員:彭新宇、賀云龍、曾小青、張新華、彭玉樓
秘書:王宏霞
2、經管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銀娥
副組長:彭新宇
成員:賀云龍、陳一鳴、黃維、黃澤先、陳宏明、王治
3、經管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
組長:莊創奇
成員:彭玉樓、戴羅仙
秘書:成華
三、經管學院復試工作方案
1、復試程序
(1)體檢
根據學校研招辦確定的2015年《復試時間安排表》,考生(含推免生)3月27日由校醫院組織體檢。上午7:00-8:30進行空腹抽血項目檢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進行其他項目的檢查。
(2)資格審查
根據學校研招辦確定的2015年《復試時間安排表》,考生(含推免生)3月27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00到金盆嶺校區體育館進行復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初試時的準考證;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證書(應屆生出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⑤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本校的應屆生由考生所在學院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教務處蓋章),往屆生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3)學院報到
3月28日,上午8:00-12:00到學院報到交自述表、成績單和政審材料及復試信息表。
學院報到地點:金盆嶺校區7號教學樓205室
要求:將考生自述、大學期間的成績單原件(本校的應屆生由考生所在學院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教務處蓋章)或人事檔案中的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和檔案所在單位政審材料(政審材料沒有統一格式)及“碩士生復試信息表”交學院。“復試信息表”在學院報到現場發放填寫。
(4)筆試及聽力考試安排
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統一安排,3月 28日下午14:00-16:00 筆試;16:30-16:50英語聽力考試(分組名單見考點張貼的《經管學院2015年碩士復試課考場安排表》)
考試時間 |
考試專業 |
考試科目 |
考試地點 |
3月28日
14:00—16:00 |
125100工商管理碩士(MBA) |
553政治理論 |
金盆嶺校區
12教 |
3月28日
16:30—16:50 |
125100工商管理碩士(MBA) |
英語聽力 |
對應本專業
筆試教室 |
(5)綜合能力專業面試安排: (分組名單見面試地點當日張貼公告)
(6)英語口語測試與專業面試交叉進行,具體安排如下:(分組名單見面試地點當日張貼公告)
口語面試時間 |
口語面試地點 |
口語面試專業 |
3月29日
14:00—17:30 |
金盆嶺校區12教 |
工商管理碩士(MBA) |
注:(1)筆試:政治理論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2)面試:考核專業素質、綜合素質能力,以及英語口語和聽力的水平,兩項之和為滿分100分。
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綜合面試由學校統一配備標準化考場,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學校統一配備錄音筆。
注意事項:
(1)面試老師和考務工作人員均須佩戴工作牌,學生憑資格審查后蓋章的準考證進場,面試老師提前10分鐘到面試教室,考生提前10分鐘到侯考教室。
(2)面試老師要注意儀容儀表,充分展示我校教師良好的精神風貌和學校良好形象,面試過程中不得接打電話,隨意出入教室,材料擺放要整齊有序,秘書認真做好復試現場記錄以便備查。
(3)各學院安排相應教師提前10分鐘到候考教室負責侯考考生管理,查驗考生證件、叫號、安排考生入場等,侯考考生不得大聲喧嘩、接打電話,在過道來回走動,保持良好的復試環境。
(4)復試小組組長應在每名考生復試前宣布:“下面是第×號考生復試。”以便從錄音筆中查找考生的原始錄音記錄。
(5)考生復試完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逗留或重返教室。
四、復試成績的確定和擬錄取
1、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100)×40%+綜合面試成績(100)×60%.
總成績=a×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b×復試成績
其中a、b為初試和復試的權重系數,分別為0.60、0.40;
綜合面試成績含面試、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成績,其中面試(含英語口語測試)成績占80%,聽力測試成績占20%。
說明:
(1)工商管理碩士(MBA)初試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2)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同時,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調取考生人事檔案:
復試結果一經確定,即向考生單位開具調取考生人事檔案的函件以便政審。學院接收擬錄取考生的人事檔案材料時間統一為4月30日前(應屆畢業生人事檔案接收時間為7月1日前),學院收到考生人事檔案經政審合格后,于6月15日前學生檔案和匯總表交學校學生工作部檔案室,并將匯總表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擬錄取為“委培”的考生,不調取檔案,但須由我校、錄取考生、考生單位三方共同簽訂委培協議;委培的考生須于4月20日前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并領取委培協議,在4月20日前將簽訂的委培協議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其他相關事宜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經濟與管理學院
20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