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MBA的學員:你們好!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和《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院招生規模及師資力量、學科建設和培養條件,制定MBA復試工作細則。
一、復試原則
復試工作應始終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在注重考生初試成績的前提下,重視考生的專業知識、英語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擇優選拔。
二、組織管理
復試領導小組
組長:馮麗霞
成員:葉澤 楊海余 黎建新 劉思強(兼秘書)
(一)MBA 復試一組
成員:王耀中(組長) 馮麗霞 劉建英 劉鵬飛 胡鋼(秘書)
(二)MBA 復試二組
成員:楊海余(組長) 戴羅仙 周正祥 龔艷(秘書)
(三)MBA 復試三組
成員:劉解龍(組長) 周婧 黎建新 謝仁貴(秘書)
(四)MBA 復試四組
成員:趙華(組長) 陳宏明 賀云龍 陽曉暉(秘書)
(五)MBA 復試五組
成員:劉思強(組長) 楊海余 馮麗霞 劉燕(秘書)
三、復試工作方案
(提示:考慮MBA學員實際情況,MBA資格審查、體檢、面試均安排在11號,請考生協調各項目的時間。)
(一)復試程序
1、資格審查。
(1)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金盆嶺校區體育館進行復試資格審查,過期不予辦理。
(2)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初試時的準考證;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凡未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注:資格審查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收取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復印件)
(3)4月11日下午2:30考生到經濟與管理學院(金盆嶺7教-206室)報到,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②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③檔案所在單位政審材料(政審材料沒有統一格式)。
④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復試信息表(見附件)。
(注:以上資料由學院收取,其中①②③項交各復試小組,綜合面試時供小組成員參考)
2、4月11日,考生到校醫院體檢。上午7:00-8:30進行空腹抽血項目檢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進行其他項目的檢查。
3、聽力及筆試安排:4月12日下午14:30-17:00
考試時間 |
考試專業 |
考試科目 |
考試地點 |
14:00-16:00 |
460100工商管理碩士 |
566政治理論 |
金盆嶺校區 12教-306室
12教-409室
12教-415室 |
16:30-16:50 |
460100工商管理碩士 |
英語聽力 |
金盆嶺校區 12教-306室
12教-409室
12教-415室 |
4、綜合能力專業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 |
面試地點 |
面試分組(現場公布) |
4月11日下午2:30 |
金盆嶺校區7-204室 |
一組 |
4月11日下午2:30 |
金盆嶺校區7-213室 |
二組 |
4月11日下午2:30 |
金盆嶺校區7-217室 |
三組 |
4月11日下午2:30 |
金盆嶺校區7-219室 |
四組 |
(二)復試主要方式
1、筆試:政治理論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2、綜合面試:考核考生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能力以及英語口語水平和英語聽力,滿分為100分。其中:
(1)面試:考核考生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能力以及英語口語,滿分為80分;
專業素質和能力: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B、全面考核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的潛力發展;C、英語聽說能力;D、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綜合素質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B、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況;D、人文素質;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英語聽力測試:英語聽力測試時間為20分鐘,滿分20分。
(三)復試成績的確定和擬錄取
1、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100)×50%+綜合面試成績(100)×50%
總成績=a×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b×復試成績
其中a、b為初試和復試的權重系數,分別等于0.70、0.30;
綜合面試成績含面試、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成績,其中面試(含英語口語測試)成績占80%,聽力測試成績占20%。
說明:工商管理碩士(MBA)初試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2、調取考生人事檔案:
復試結果一經確定,考生應到經管學院(金盆嶺校區7-206室)領取“調檔函”,學院接收擬錄取考生的檔案材料時間統一為4月30日前;
(1)擬錄取為“自籌經費”的考生憑“調檔函”調取本人檔案交(寄)長沙理工大學經管學院學工辦(云塘校區文科樓D-404,郵寄地址:長沙市雨花區萬家麗南路二段960號)如調檔單位與網報時的信息不符,應出示加蓋公章的證明到研招辦重新開具“調檔函”。
(2)擬錄取為“委培”的考生,不調取檔案,但須由我校、錄取考生、考生單位三方共同簽訂委培協議;委培的考生須于4月16日前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并領取委培協議,4月20日前將簽訂的委培協議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四)其他相關事宜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長沙理工大學MBA教育中心
2011年4月5日
附件:
碩士生復試信息表.doc2010年全國研究生招生標準信息庫結構.doc研究生招生有關國家標準代碼.doc復試名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