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2022年學校年終績效包括:下半年出勤績效、獎勵性績效工資余額、部門獎勵性績效、一次性獎勵性績效工資(按2022年12月份工資標準的前三項計發兩個月)等。請校屬各單位,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2022】第42號公告精神,協助教職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于2023年1月13日之前完成數據錄入并將紙質材料報送計財處。
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填報說明:
1.請將年底需要發放的各類績效填寫在本說明附件1《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明細表(學院及教輔部門)》或附件2《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明細表(黨政管理部門)》中“學校下撥績效或部門經費開支”欄;
2.做好《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明細表》后,按照該登錄途徑:“學校統一身份認證或計財處網站—智慧財務—工薪及個人收入發放系統—收入申報—發放錄入”填報績效數據:
在錄入數據之前,請征求職工個人意見,按所發績效所處稅率檔次選擇不同方式分別錄入,具體扣稅區別見本通知第二點“舉例說明”。
(1)發放類型與發放項目選擇“全年終一次性績效”:
此表只支持發放本部門的在職人員,原則上不支持發放跨部門在職人員,絕對不允許發放的人員類別是:離退休人員、停發人員、非校內人員、學生、外籍人員、臨聘人員;
(2)發放類型選擇“居民日常綜合所得”,發放項目選擇“出勤績效/年終績效”:
此表只允許發放人員類別是:本部門在職人員、跨部門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
(3)發放類型選擇“居民日常綜合所得”,發放項目選擇“其他勞務費”或者“學生勞務費(非科研)”:
此表只允許發放的人員類別是:停發人員、非校內人員、臨聘人員、學生。
(注:給去世人員發放績效,無需錄入個人收入發放系統,直接填寫附件3《去世人員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單》)
3.因2023年1月13日下班后將關閉“全年終一次性績效發放”類型表的填制功能,請校屬各單位務必在1月13日之前把做好的紙質表格交至計財處(先交至一辦A202 審核,審核通過后再交給值班會計)。
最后交給計財處的紙質表有以下2至6張:
(1)本通知附件的《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明細表》、《去世人員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單》(該兩張表需同時發送至人事處郵箱[email protected]);
(2)工薪及個人收入發放系統的錄入表:“全年終一次性績效”、“出勤績效/年終績效“、“居民綜合所得-其他勞務“、“居民綜合所得-學生勞務費(非科研)”。
以上紙質材料均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若使用部門創收經費發放年終績效超過10萬元以上的,需單位主管校領導簽字;使用部門創收經費發放年終績效超過100萬元以上的,需單位主管校領導和校長簽字。
二、舉例說明
方式一:全年終一次性績效
按全年終一次性績效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終一次性績效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方式二:居民日常綜合所得
并入當年工薪綜合所得,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稅款后,按照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規定,進行年度匯算。
例: 如某職工2022年年終績效應發總計50000元,,該職工有兩種處理方式。
1.當該職工全年綜合所得適應稅率在3%檔,且應納稅所得額小于36000元時:
可在“全年終一次性績效-全年終一次性績效”錄入36000元(該筆績效適應3%稅率,在錄入系統時會實時扣稅,扣稅金額為36000*3%=1080元),余下的14000元并入該職工全年綜合所得扣稅;
2.當該職工全年綜合所得適應稅率在10%檔時:
可在“全年終一次性績效-全年終一次性績效”錄入50000元(該筆績效適應10%稅率,在錄入系統時會實時扣稅,扣稅金額為50000*10%-210=4790元);
以此類推
三、其他事項說明
1.每人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全年終一次性績效”發放方式。若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發放績效,一般情況下,以職工所屬部門(院系)選擇 “全年終一次性績效”方式為主錄入系統,若要在多個部門錄入“全年終一次性績效”,請充分做好個人的2023年度稅收籌劃再做選擇。
2.本通知附件表格“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明細表”中“一次性獎勵性績效工資”欄中該項績效已由人事處核算到具體人頭,為使教職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計財處會將明細表分發給校屬各單位,請各單位統籌好職工年終績效的發放。
3.工薪及個人收入發放系統錄入表的應發合計金額必須與《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明細表》合計金額一致。如有多張個人收入發放系統錄入表,則所有的錄入表應發金額的總合計數應與《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明細表》合計金額一致。
如有疑問,請電話聯系:李老師 85258062;彭老師 85258434。
附件:
1.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明細表(學院及教輔部門)
2.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明細表(黨政管理部門)
3.去世人員2022年度年終績效發放單
計劃財務處
2023年1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