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級: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先進班集體創建評比辦法》(以下簡稱《評比辦法》)的相關要求,現將本學期先進班集體創建活動的申報、立項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項指標:
學院推薦的立項班級應不超過學院可申報班級總數的20%。
二、申報及立項條件
(一) 申報條件
各學院大一到大三(五年制含大四)各本科班級均可申報,不對掛科率等指標做出硬性要求;
(二) 立項條件
1.班級現狀的研判準確到位。
2.班級的創建目標與方案切實可行。
3.班級成員對創建工作積極認同并響應。
學院對以上要點進行考查,考查通過的班級可以立項。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
擬申報班級在年初召開“創建先進班集體”主題班會,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學年創建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先進班集體創建班級申報立項表》(附件1),提交學院審核。
(二)立項
各學院對申報班級提交的創建目標和實施方案進行審核、選拔。通過選拔的班級經院內公示至少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學院統一報送學生工作部審核通過(學院推薦的班級數應不超過學院可申報班級總數的20%)。
(三)答辯
學院組織通過初審的立項班級進行集中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3月29日-3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1.先進班集體創建活動既是加強班集體建設的重要措施,也是激勵廣大學生奮發向上的極好機會。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根據學院現狀,廣泛宣傳發動,協助各班級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班級創建目標與實施方案,指導各班級扎實開展班集體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文化建設、學風建設和特色建設,充分發揮班集體團結學生、組織學生、教育學生的作用。
2.各學院應根據學院情況,完善學院先進班集體創建活動實施細則,由學院學工辦具體負責實施。
3. 各學院要在考查和推薦的過程中嚴格把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先進班集體的創建質量。
4.2018年度先進班集體創建活動實施階段為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其間,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全體輔導員、班主任均須定期對班級的實施情況進行督促和審查。
5. 2018年度先進班集體創建活動中期考查工作初定于2018年7月開展,學年考核及評優工作初定于2018年12月開展。請各學院明確工作進度安排,及時督促和跟進。
五、材料報送要求
需報送的材料:
1、《長沙理工大學先進班集體創建班級申報立項表》(附件1)的紙質版、電子版各一份;
2、《長沙理工大學2018年度先進班集體創建班級申報立項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一份;
報送方式:
紙質材料以年級為單位匯總報送至輔導員處(學工辦16-307),電子版材料發至[email protected]。
報送截止時間:2018年3月28日11:00。逾期年級、班級視為放棄。
附件:
1,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先進班集體創建班級申報立項表.doc
2,
關于開展2018年建筑學院“先進班集體”創建活動的申報、立項工作的通知.rar
3,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2018年長沙理工大學先進班集體創建班級申報立項匯總表.xlsx 學生工作部(處)
建筑學院學工辦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