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給予超過最長學習年限未畢業學生擬退學處理的通知
教通字【2019】22號
各學院、各位擬退學學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和《長沙理工大學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長理工大教[2017]42號)的文件精神;經學校同意,擬對在學校規定最長學習年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學業、又未達到結業條件的學生予以退學并注銷學籍。
經清查,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有331名學生在最長學習年限內,學業成績未達到所學專業的畢業(或結業)要求,擬進行退學處理(名單見附件)。
請各學院學工辦將本通知送交或通知到擬退學學生本人,如學生對此有異議,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所在學院學工辦提出意見,逾期視為無異議。
附件:超過最長學習年限未畢業擬退學學生名單
2-附件1:總名單 超過最長學習年限未畢業擬退學學生名單.xlsx
長沙理工大學教務處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