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學院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
按照長沙理工大學《關于開展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長理工大研〔2020〕5號文)的要求,經學院研究,我院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審核對象
1.我院原已聘任在崗的碩士生導師。
2.具有副高級以上本院全職在崗的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3.具有博士學位,科研能力突出的本院全職在崗優秀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4.擬在下年度招收碩士生的指導教師均須申請參加本年度招生資格審核,審核通過者即可于下年度招收碩士生。
第二條 基本條件
1.熱愛研究生教育事業,熟悉國家有關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規,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較高的道德情操和嚴謹的治學態度,每年能保證有半年以上的時間在國內指導碩士生。
2.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7周歲(至申請審核當年8月31日止)。40周歲以下的申請者,應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講師職稱者,應具有博士學位。
3.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有明確穩定的研究方向,有較充足的科研經費,有從事或指導科學研究工作的經驗和穩定的研究方向,目前承擔有科研項目。申請審核時,在賬科研經費達到5萬元以上。
4.任現職以來,近5年內至少取得下列之一的學術成果: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發表2篇以上的學術期刊論文或者出版1部以上高水平學術專著。
②主持獲得具有較高水平的技術成果、發明創造,產生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③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成果獎勵。
5.本年度獲批國家級科研項目的教師可直接獲得下年度的碩士生招生資格。
第三條 審核程序
1.校研究生院發布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通知。
2.建筑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從工作態度、德才表現、學術水平、科研條件、培養質量等方面制定并公布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并組織申請和審核。
3.學院將對審核者的名單進行公示,并提交研究生院備案、抽查和公布結果。
第四條 招生及經費資助量化指標
1.職稱為教授的碩士生導師每年招收全日制碩士生不得多于5名,副教授不得多于3名。教授指導的在籍碩士生總數一般不得超過15人,副教授一般不得超過9人。
2.根據學校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碩士生導師招收碩士研究生,需向研究生提供一定的科研津貼資助。
二、工作說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資格審核工作是審核2021年的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凡2021年可以招收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的指導教師均可申報,審核通過者2021年可招收研究生。
2、本次招生資格審核對象為:原已有招生資格的碩士生導師和首次申請碩士生指導資格的教師。
3.申請表中所填的內容,申請人需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如因逾期上報、材料不完整或書寫錯誤等原因而影響審核結果,不能列入招生簡章的,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4.依據《長沙理工大學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進行審核。往年擔任導師的校內申請者均需填寫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自查表,交學院科研辦審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項職責”單項打分有3分以下者,學院將重點審核,有出現“十類失范行為”之一者,取消導師申報資格。
三、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1.9月23日—9月29日,申請人向學院科研辦提交申請表(附件2)及證明材料的紙質版和附件3電子版。
2.原具有招生資格的校內指導教師還需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自查表》(附件4)紙質版。
3.10月8日—10月14日,學院組織專家認真審核,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并公示3天,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
2020年09月22日
附件:
附件1 關于印發修訂后的《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的通知.pdf
附件2: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doc
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自查表.doc
附件4: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定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