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
2023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實施方案
(試行稿)
建筑學院堅持“大類招生,分類培養”的辦學理念,積極推進“1.5+3.5”人才培養模式綜合改革,學院決定從2018級開始實施大類招生和分專業培養,為確保2023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的扎實有效推進,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分流原則
按照“成績優先、遵循志愿、適度引導與合理調配”的基本原則,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公平、公正地進行2023級學生專業分流。
(一)成績優先和鼓勵創新相結合的原則
原則上按初修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取得選擇專業的優先權,同時鼓勵學生創新。
(二)尊重學生個性發展的原則
在學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結合學生志趣、志向和特長,依據前2個學期的“平均學分績點”開展按成績專業分流工作。
(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制定科學合理有效的專業分流機制及實施程序,確保專業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適度引導和合理調配的原則
對專業分流進行引導和調配,使學院各專業教學資源相對平衡,激發專業提高辦學質量的內生動力,確保學生培養質量和學科專業的持續發展,滿足社會對人才的需求。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負責全面統籌安排專業分流工作,確定各專業名額分配,對專業分流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組長:熊鷹 許建和
組員:肖義慧、周晨、吳荻子、張毅、2023級輔導員
(二)專業分流工作組
組織學生填報專業分流志愿,計算初修平均學分績點、核實創新條件、公示和匯總;組織學生根據學生志愿和初修平均學分績點確定專業分流名單,公示無誤后交領導小組批準,上報學校。
組長:周晨、肖義慧
組員:張毅、2023級輔導員、2023級各班班長
(三)監督小組
負責對分流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情況進行監督。
組長:熊鷹
組員:肖義慧、2023級輔導員、2023級班主任、院學生會主席、院團委副書記
(四)專業咨詢組
負責專業介紹、使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特色和培養方向,并為學生提供個人生涯規劃,引導學生正確選擇專業。
組長:易宇 賀鵬 熊輝
組員:吳世海、胡雯、曹盼、2023級輔導員、專業負責人、2023級班主任
三、分流對象與專業分流計劃
本次專業分流對象為2023級建筑類學生 112名,在建筑類進行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三個專業的專業分流。比照2022級學生總人數,經學生意向調查,等比進行各專業學生調整,分流計劃基本如下:
表1 分流計劃表
專業名稱 |
計劃分流人數(112人) |
建筑學 |
58 |
城鄉規劃 |
33 |
風景園林 |
21 |
本次專業分流每位學生填報第一至第三志愿,每個專業錄取人數為表1所示的規定人數(說明:專業分流人數按照2015-2021七年招生錄取人數比例測算)。
四、工作程序
學院2023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程序如下:
(一)指導與摸底階段
通過專業導學課程、專業分流動員、專業介紹、政策宣講、專業接待日、家校線上答疑等多元化形式,使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特色和培養方向,并為學生提供生涯規劃等相關專業性咨詢,組織學生進行志愿預填報,引導學生正確選擇專業。
(二)申報階段
學生根據個人興趣和志向填報專業分流志愿,每人按順序填報3個志愿。學院將對學生的申請志愿進行公示。
(三)分流綜合得分計算辦法
按成績+創新能力綜合考核專業分流。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填報志愿參加專業分流的同學,由學院統一調配到有關專業。
專業選擇綜合得分計算:
一年級內通識課程學習成績初修平均學分績點(40%)。
一年級內專業基礎課程成績初修平均學分績點(50%)。
一年級內學習成果(按照學校認定標準執行,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1日)(包括競賽獎勵與個人榮譽、學術論文、專利及軟件著作權)。
競賽獎勵與個人榮譽(省級計前三名,國家級計前5名):省級三等獎計1分,二等獎2分,一等獎3分;國家級三等獎3分,二等獎4分,一等獎5分。
學術論文、專利及軟件著作權(計第一排名):C刊源刊及以上(含第四輪學科評估認定期刊)每篇計2分。專利及軟件著作權每項2分)。
學習成果最高得分10分直接計入綜合得分(10%)。
(四)公示結果
公示專業分流結果,為期5個工作日。對分流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以在公示期內,向學院分流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意見,學院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提出的異議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告知申訴人,如仍有異議,可向學校相關部門申訴。專業分流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學校教務處。
五、工作進程安排
專業分流工作程序包括八個階段:動員和宣講、志愿預填報、公示平均學分績點、志愿申報、專業分流、學院公示、上報學校。
(一)動員和宣講(2024年6月--8月)
學院通過主題班會、年級大會、專業介紹、專家講座、專業接待日(以上工作在7月2日前完成)等多種形式對所有參與專業分流的學生進行動員和宣講,讓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的辦學特色與專業方向。
(二)志愿預填報(2024年8月底)
學生向家長告知學院專業分流方案,進行志愿預填報,家長需簽字確認專業分流及學生志愿預填報知情權。
(三)學生初修平均學分績點公示(2024年秋季學期第一周)
學院教務辦公布所有學生的初修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并填寫《專業分流志愿表》中的初修平均學分績點和大類排名,公示5個工作日。
(四)咨詢與申報(2024年秋季學期第一、二周)
學生按班級為單位,根據自己意愿填寫《專業分流志愿表》,在填寫過程中不允許有涂改,并由本人簽字確認。簽字確認后以班級為單位交到學院教務辦。
(五)專業分流(2024年秋季學期第三周)
學院專業分流工作小組按學生所填報的志愿并依據平均學分績點進行專業分流。
(六)學院公示(按成績專業分流結果)(2024年秋季學期第四周)
學院教務辦填寫專業分流結果,并向學生公示,為期5個工作日。
(七)上報教務處(2024年秋季學期第五周)
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將專業分流結果上報學校教務處。
六、其他說明
(一)成績計算方法
測算課程的初修平均學分績點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由教務處成績管理系統直接輸出);在績點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四六級成績排序;在四六級成績相同的情況下,采取加試建筑快速設計按照其成績排序。
(二)因學籍異動降至2022級的學生,已經確定專業的不參與本次專業分流。
(三)通過學校轉專業程序轉入的學生不參與專業分流,直接轉入申請專業,不占學院專業分流人數指標。
(四)學生在校期間有且僅有一次專業分流機會,學生專業分流結果一經核定,學生應當按核定后的專業修讀。如需變更專業,則按照學校制定的轉專業相關細則執行。
(六)其他問題由建筑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本實施方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建筑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
2024年6月
附件1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
2023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志愿預填報表
學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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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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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專業(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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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學期平均學分績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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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類)總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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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類)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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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成績 專業分 流填寫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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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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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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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此欄簽名必須手簽,機打無效) |
尊敬的家長您好,感謝您對我院本科生專業分流的關注。為加深您對學院各專業的了解、掌握您小孩的學習狀態,熟知我院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的實施細則,請詳細咨詢您的小孩,并協助填好本表。本表僅為專業志愿選擇摸底,實際結果按成績排名經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確定。為保證您對學院專業分流工作及小孩專業選擇志愿預填報知情權,請您簽字確認。
家長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此欄簽名必須手簽,機打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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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貳份,學生本人及學院各留存一份,方便匯總信息及備查。
附件2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
2023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志愿申報表
學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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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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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專業(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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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學期平均學分績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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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類)總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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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類)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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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成績 專業分 流填寫 |
第一志愿 |
|
第二志愿 |
|
第三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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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此欄簽名必須手簽,機打無效) |
本表一式貳份,學生本人及學院各留存一份,方便匯總信息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