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學院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長理工大研〔2024)7號,附件1,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文件要求,為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導師新增遴選和2025年招生資格的審核、認定工作,經學院研究,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審核對象
擬在下年度招收碩士研究生的指導教師均須申請參加本年度招生資格審核,審核通過者可于下年度招收碩士生,包括:
1.我院原已聘任在崗的碩士生導師;
2.具有副高級以上本院全職在崗的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3.科研能力突出的本院全職在崗優秀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第二條 基本條件
1.熱愛研究生教育事業,熟悉國家有關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規,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較高的道德情操和嚴謹的治學態度,每年能保證有半年以上的時間在國內指導碩士生。
2.年齡一般不超過57周歲,能完整指導1屆碩士研究生。
3.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充足的科研經費,有從事或指導科學研究工作的經驗和穩定的研究方向,有在研的縱(橫)向項目(新增碩士研究生導師須主持廳局級以上縱向科研項目)。申請審核時,在賬科研經費工學學科達到5萬元以上。近5年內至少取得下列之一的學術成果:
①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協助指導的碩士研究生須為第一作者)身份發表1篇校定B級以上學術論文或《建筑科學領域高質量科技期刊分級目錄》學術論文1篇,或出版高水平學術專著(專業技術書籍)1部。
②主持或作為主要團隊成員參與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成果獎勵(排名前五);或獲得建筑學院認定的設計獎項(排名前五)。
③主持獲得具有較高水平的技術成果、發明創造,產生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4.科研能力突出但尚未獲得博士學位,全職在崗的優秀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可申請參加本年度招生資格審核,近5年內至少取得下列之一學術成果:
①以我校為第一作者單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協助指導的碩士研究生須為第一作者)身份發表1篇及以上的校定B1以上等級學術期刊論文。
②以我校為第一作者單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協助指導的碩士研究生須為第一作者)身份發表2篇及以上的校定B3以上等級學術期刊論文。
③當年進校科研經費30萬元以上;或當年新增完成成果轉換累計7.5萬元以上(校科技處或成果轉換中心認定)。
5.本年度獲批國家級科研項目的教師可直接獲得下年度的碩士生招生資格。
注:碩士研究生導師申請人獲得的科研項目、科研獎勵和發表論文的層次、類別等以學校科技處和社科處的認定為準,科研經費以計財處的認定為準。
第三條 審核程序
1.校研究生院發布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通知。
2.建筑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從工作態度、德才表現、學術水平、科研條件、培養質量等方面制定并公布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實施辦法,并組織申請和審核。
3.學院將對審核者的名單進行公示,并提交研究生院備案、抽查和公布結果。
第四條 招生及經費資助量化指標
1.首次招生的碩士研究生導師原則上只允許招收1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1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職稱為教授的碩士研究生導師每年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分別不得多于3名,副教授分別不得多于2名,講師分別不得多于1名。
3.科研能力突出的碩士研究生導師,可追加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名額(可追加名額不超過2個),具體條件如下:
①可追加招收碩士研究生名額2個:當年以我校為第一作者單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協助指導的碩士研究生須為第一作者)身份發表校定T級論文;或當年主持獲批省部級重大重點項目(含省重大專項項目及課題)、省重點研發項目、省杰青和優青項目;或當年主持獲省部級科研成果獎勵;或當年主持獲批國家級科研項目;或當年進校橫向科研經費60萬元以上(含60萬元)。
②可追加招收碩士研究生名額1個: 當年以我校為第一作者單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協助指導的碩士研究生須為第一作者)身份發表校定A級論文2篇; 或當年進校橫向科研經費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
4.教授指導的在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總數一般不得超過15人,副教授一般不得超過9人,否則將酌減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直至暫停招生資格。
二、工作說明和要求
1.本次招生資格審核工作是審核2025年的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凡2025年可以招收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的指導教師均可申報,審核通過者2025年可招收研究生。
2、本次招生資格審核對象為:原已有招生資格的碩士生導師和首次申請碩士生指導資格的教師。
3.申請表中所填的內容,申請人需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如因逾期上報、材料不完整或書寫錯誤等原因而影響審核結果,不能列入招生簡章的,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4.依據《長沙理工大學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進行審核。往年擔任導師的校內申請者均需填寫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自查表,交學院科研辦審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項職責”單項打分有3分以下者,學院將重點審核,有出現“十類失范行為”之一者,取消導師申報資格。
三、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1.今年的招生資格審核工作在導師遴選系統上進行,可直接從學校OA系統登錄申報,登錄鏈接:https://ehall.csust.edu.cn/index.html#/。9月14日-9月20日,申請人向學院科研辦提交《長沙理工大學新增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申請表》及證明材料的紙質版以及《長沙理工大學2024年新增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匯總表》電子版。
2. 9月14日-9月20日,申請人向學院科研辦提交《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紙質版及《長沙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匯總表》電子版。
3. 9月21日-9月22日,學院組織專家認真評審,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并公示3個工作日,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
4.原具有招生資格的校內指導教師還需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履行情況自查表》紙質版。
四、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指導教師
第一條 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行雙導師制,各專業學位研生培養學院須選聘一定數量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指導教師(以下簡稱專業學位校外導師),和校內研究生導師一起做好專業研究生的課程、工程實踐和學位論文的指導工作。
第二條 基本條件
1.專業學位校外導師應具備過硬政治素質與高尚師德師風,年齡一般不得超過57周歲,身體健康,有熱情參與指導研究生,能切實履行實際培養、指導研究生的責任。
2.在大中型企業或行業主管部門、大型工程項目擔任技或管理負責人、骨干,掌握某一專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有較豐富的生產實踐經驗、較強的解決生產實際問題能力,能承擔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或能為專業學位研究生開設講座。
3.了解本學科發展的最新成果和動向,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并在高水平學術期刊或學術會議上發表過學術論文,或獲得過省部級以上獎勵等。
第三條 碩士專業學位校外導師除滿足基本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在行業內有廣泛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二)具有博士學位,且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并在相關專業領域作出突出成就或貢獻。
第四條 人選推薦
專業學位校外導師主要依托學校建立的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進行遴選,或由校內研究生導師根據學科或者專業領域建設發展需要進行推薦。
第五條 審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申請人填寫《長沙理工大學新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指導教師申請表》,向相關報送申報材料。
(二)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專業學位校外導師的基本條件進行審核和認定,并將結果報研究生院復核。
(三)研究生院復核及公布。研究生院將復核通過的專業學位校外導師名單報學校審定,審定通過的專業學位校外導師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第六條聘任有效期限一般為5年。聘期屆滿如需續聘,需再次辦理申請手續。
第七條 專業學位校外導師的職責與義務
(一)與校內研究生導師合作指導專業學位研究生,共同負責為專業學位研究生從事科學研究及工程專業實踐創造必要的條件,包括提供工程資料、實驗場地、儀器設備、專業實踐經費等。
(二)參加所指導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質量監督(包括學位論文開題、中期考核、答辯等)與學位申請全過程的指導工作。
(三)為相關專業領域的研究生開設有關實踐類課程,或作行業發展前言講座、專題講座。
(四)為學校制定研究生專業學位授予標準、培養方案以及優化課程體系、培養環節等方面建言獻策。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
2024-09-09
附表1:
認定的期刊 |
《長沙理工大學自然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標準(試行)》 《長沙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標準(試行)》、 《建筑科學領域高質量科技期刊分級目錄》 |
認定的設計獎項 |
國內獎項:中國建筑學會建筑教育獎、全國優秀勘察設計獎、國家文物局優秀文物保護工程獎、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中國建筑學會建筑建筑創作獎、全國優秀城鄉規劃設計獎、優秀風景園林規劃設計獎,以及國家級獎項下的省級獎 國際獎項:國際建協專業獎、世界人居獎、聯合國人居環境獎、阿卡汗獎、亞洲建協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文化保護獎、國際照明設計獎項、亞澳地區建筑遺產保護獎、IFLA亞太地區年度獎、ASLA年度獎、BALI英國國家景觀獎年度獎、意大利托薩羅倫佐共計風景園林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