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和人才培養規律,秉承“博學、力行、守正、拓新”校訓精神,堅持“德育為先、知識為本、能力為重、全面發展”育人理念,突出科教融匯,夯實科學教育根基,彰顯工程教育特色,培養學生主動適應行業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具有深厚的哲學、藝術和人文素養,具有生態文明和可持續發展的意識,具有高度的職業道德感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的溝通及社會交往能力,具有建筑設計思維的創新能力、建筑理論方法的研究能力、建筑工程實踐的執行能力,成為“底色亮、能力強、 善創新、敢擔當”的高素質復合型建筑類人才和行業精英。
畢業生能夠在建筑及相關領域從事規劃與設計、策劃與咨詢、施工及管理、教育及科研等工作。畢業后5年能夠達到建筑師執業水平,能夠擔任設計工程師、設計院項目負責人、工程項目經理和管理機構的部門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