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專業(領域)代碼:085901
一、專業(領域)簡介及研究方向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專業已通過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的評估,獲得建筑學學士學位授予權。建筑學院建筑學科擁有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下設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含建筑歷史與理論等方向)、建筑技術科學、城市規劃與設計、風景園林規劃與設計4個二級學科方向。學院立足區域和行業,注重復合型、高素質專業人才培養,為社會輸送了大批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城鄉建設高級應用型人才。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目前擁有教職員工85人,其中專任教師75人,包括教授7人,副教授21人,講師36人,其中博士學位39人,在讀博士4人。同時,有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7人,注冊規劃師8人,省級青年骨干教師、省級普通高校青年教師教學能手1人,省級學科帶頭人1人,外聘兼職教授10人。
學位點面向國家城鄉建設行業和湖南地方經濟的需求,全方位服務人居環境高質量發展,為實現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藍圖貢獻力量,具有較高的行業認可度。學院現為中國建筑學會建筑教育評估分會理事單位、中國建筑學會團體會員,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學會規劃教育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擁有湖南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省城市規劃研究設計院等一批優秀實習基地。
序號 |
研究方向 |
1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含建筑歷史與理論等方向)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方向主要研究建筑設計理論與方法,包括地域文化、環境特征與建筑的關聯發展等,同時強調建筑創作的設計實踐研究;建筑歷史與理論方向主要以湖湘傳統地域建筑文化遺產進行相關研究,包括傳統聚落研究、傳統民居、遺產保護、建筑文化與理論等內容。 |
2 |
建筑技術科學 本方向主要以可持續發展為引導,突出綠色建筑理念,從全壽命周期研究建筑設計及其方法,包括各種建筑環境技術、被動式建筑技術、建筑設備節能技術、綠色建材及宜居建筑等。 |
3 |
城市規劃與設計 本研究方向主要在生態文明建設指導下,探索如何建設高效、和諧、舒適、生態的南方丘陵城市人居環境的理論和方法。具體內容涉及城市規劃理論與方法、城市設計及理論、城市生態與城市環境、城市的歷史文化保護與利用、居住區規劃及環境設計與理論、城市的空間拓展模式與動力研究、城市化與城市發展研究等。 |
4 |
風景園林規劃與設計 風景園林規劃與設計,關注國家生態文明建設需要和學科發展前沿,與學校優勢學科融合,主要研究園林規劃設計理論與方法,風景園林歷史與理論、流域規劃與生態修復、鄉村景觀與產業規劃、道路景觀規劃與設計、海綿城市研究與設計。 |
二、培養目標
遵循“德育為先、知識為本,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育人理念,突出產教融合,夯實科學教育根基,彰顯工程教育特色,主動適應國家城鄉建設行業和湖南地方經濟的需求,培養具有深厚的哲學、藝術和人文素養,具有生態文明和可持續發展意識,具有高度的職業道德感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國際視野,具有設計思維的創新能力、理論方法的研究能力、工程實踐的執行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
三、培養方式
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培養方式。實行導師負責制,導師負責研究生的業務指導和思想政治教育,并組成以研究生指導教師為主的研究生指導小組,負責研究生的培養和考核。
2. 跨學科報考或其本科為非5年制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的碩士生應根據研究方向補修本學科本科骨干課程2門。
四、學制與學分
1. 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全國專業學位教指委對學制有明確規定的以教指委要求為準。
2.課程學習時間原則上為一年。學位論文研究、撰寫及答辯的時間要求不少于1年。學習成績和科研情況表現特別優秀的專業型碩士生,可申請半年或一年提前畢業。
3.最低學分要求如下。
總學分 |
課程總學分(26學分) |
必修培養環節學分(10學分) |
學位論文學分(34學分) |
學位基礎課 |
選修 課程 |
專業 實踐 |
學術活動 |
開題 報告 |
學位論文 |
公共 基礎課 |
專業 基礎課 |
≥75 |
5 |
12 |
9 |
6 |
2 |
2 |
34 |
第二課堂 ≥ 5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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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學生至少獲得第二課堂5學分方可畢業。第二課堂學分認定見《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第二課堂學分管理辦法》。
五、課程設置
課程 類別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開課 時間 |
備注 |
學位基礎課
|
公共 基礎 課 |
G1211001 |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
2 |
Ⅱ |
必修5學分 |
G1211002 |
自然辨證法概論(理工類必修) |
1 |
Ⅰ |
G1211003 |
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 |
1 |
Ⅰ |
G1311001 |
綜合英語(除工程碩士外必修) |
2 |
Ⅰ |
G1311003 |
工程碩士英語 (工程碩士必修) |
2 |
Ⅰ |
專業基礎課 |
G1011007 |
高等工程數學(工程碩士必修) |
3 |
Ⅰ |
至少選12學分 |
Z1711011 |
現代建筑理論B |
2 |
Ⅰ |
Z1711012 |
建筑歷史與理論專題B |
2 |
Ⅰ |
Z1711013 |
建筑學研究方法B |
1 |
Ⅰ |
Z1711014 |
建筑技術科學前沿B |
2 |
Ⅰ |
Z1711015 |
建筑與城市設計(Ⅰ)B |
4 |
Ⅰ |
Z1711016 |
建筑與城市設計(Ⅱ)B |
4 |
Ⅱ |
Z1711017 |
人居科學導論B |
1 |
Ⅰ |
Z1711018 |
城市設計理論與方法B |
2 |
Ⅰ |
Z1711019 |
城鄉規劃歷史與理論B |
2 |
Ⅰ |
選修課程 |
專業選修課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模塊 |
Z1712011 |
建筑策劃與使用后評估B |
2 |
Ⅱ |
至少選9學分 |
Z1712012 |
建筑評論B |
2 |
Ⅱ |
Z1712013 |
數字建筑理論與方法B |
2 |
Ⅱ |
Z1712014 |
古建保護及營造法B |
2 |
Ⅱ |
Z1712015 |
綠色建筑技術B |
2 |
Ⅱ |
Z1712016 |
建筑節能技術B |
2 |
Ⅱ |
城市規劃與設計模塊 |
Z1712017 |
城鄉規劃B |
2 |
Ⅱ |
Z1712018 |
城市研究方法論B |
2 |
Ⅱ |
Z1712019 |
城鄉空間分析與規劃新技術B |
2 |
Ⅱ |
Z1712020 |
社會發展與城鄉社區規劃B |
2 |
Ⅱ |
Z1712021 |
區域與城市經濟發展B |
2 |
Ⅱ |
Z1712022 |
自然資源管理與城鄉生態規劃B |
2 |
Ⅱ |
風景園林規劃與設計模塊 |
Z1712023 |
風景園林規劃與設計 |
2 |
Ⅱ |
Z1712024 |
風景園林歷史與理論 |
2 |
Ⅱ |
Z1712025 |
風景園林工程與技術 |
2 |
Ⅱ |
職業素質課程 |
Y5012003 |
專利申請實務 |
1 |
Ⅰ/ⅠⅠ |
G1212001 |
工程倫理(工程碩士必修) |
1 |
Ⅱ |
G1312001 |
英語口語(選修) |
2 |
Ⅱ |
第二課堂 |
G1912500 |
體育 |
2 |
Ⅰ/Ⅱ |
至少選2學分 |
G1512500 |
美育 |
2 |
Ⅰ/Ⅱ |
G1312500 |
第二外語 |
2 |
Ⅰ/Ⅱ |
Y5012500 |
勞動教育(社會實踐) |
1 |
|
必修 |
Y5012501 |
入學與畢業教育 |
0.5 |
Ⅰ/Ⅱ |
Y5012502 |
科學道德與學風建設 |
0.5 |
Ⅰ/Ⅱ |
Y5012503 |
形勢與政策 |
0.5 |
|
必修環節 |
|
專業實踐 |
6 |
|
|
|
學術活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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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題報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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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英語實行免修申請制度。
2.同等學力及跨學科報考的碩士生根據研究方向補修本學科本科骨干課程2門,補修課程不列入培養計劃,不計學分,由導師和學院負責檢查和審核。
六、必修環節及要求
1.專業實踐,計6學分。
專業實踐由導師負責安排、檢查和指導。專業型研究生應完成不少于12周的科研、生產實踐工作。
科研、生產實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①進入學校與企業聯合共建的專業實踐基地進行實習,或進入相關企業研究生工作站或設計企業進行設計類實踐;
②參加導師或相關教師的設計類實踐;
③在導師安排下參加導師或相關教師的縱向科研項目,進行研究類實踐;
④申請并獲得研究生創新訓練項目(校級以上),經導師同意可進行研究類實踐。
⑤參加各相關專業的省級(或國家級學會)競賽并獲獎等。
研究生參加專業實踐應做好專業實踐活動的登記工作(填寫《建筑學院專業型研究生專業實踐工作日記》),實踐活動結束后,研究生應將實踐期間的成果裝訂成冊,撰寫不少于5000字的專業實踐報告,并填寫《建筑學院專業型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登記表》。
學院組織由校內外專家、現場實踐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專業實踐專題報告會,由學生本人匯報本人的專業實踐工作,指導教師可根據學生的專業實踐工作量、綜合表現及實踐單位的反饋意見等,按“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個等級評定成績。經學院認定,此項成績在及格及以上的學生均可獲得6學分,不及格者不計學分。
2.學術活動,計2學分。
學術活動主要包括參加行業高水平學術會議、主講校內學術報告或學術講座等。在學期間至少主講1次學術報告,累計參加學術交流活動不少于12次,其中應參加校外行業高水平學術活動或學術會議2次以上并提交相關學術論文1次以上。每次學術交流活動不少于2學時。學術活動要撰寫總結報告,填寫《建筑學院研究生學術活動考核登記表》,注明參加學術活動的時間、地點、報告人、學術報告題目,簡述內容并闡明自己對相關問題的學術觀點及總結,要求填寫相關文字資料交導師簽字審核,完成學術活動工作量的研究生可以獲得2學分。
3.學位論文開題,計2學分。
在導師的指導下,在查閱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做選題報告,確定研究課題。開題報告時間定為第三學期末。學生應根據導師要求,撰寫書面選題報告,并制作幻燈片匯報材料。選題報告內容應包括:選題背景與研究意義、國內外研究與實踐進展綜述、研究內容、研究方法與技術路線、預期研究成果、存在的困難與解決途徑。學院組織開題報告答辯委員會進行答辯,通過開題答辯方可正式進入論文研究階段。
4.學位論文中期檢查。
參照長沙理工大學《關于提高碩士學位論文質量的若干規定》,學院組織中期檢查答辯委員會。碩士生中期答辯需匯報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擬完成的研究工作(預計獲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個論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問題與困難;以及后期工作計劃等。通過中期檢查答辯方可在完成畢業論文后申請畢業答辯。
七、學位論文
參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有關規定,學院根據具體情況對學位論文應達到的學術水平、工作量以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的要求、提前畢業要求等提出明確說明。
1.學位論文要求
學位論文是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選題、開題、中期檢查、預答辯、評閱、答辯等環節。學位論文的基本標準:恪守學術道德;論文選題科學,論文的基本論點、結論和建議應有學術價值或對經濟社會建設發展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意義;論文內容應體現出作者具有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應反映出科學的研究方法和較熟練的技能;應具有新的見解和一定的科研或技術成果;論文具有科學性,專業性較強,文字表達準確,圖表規范清晰,引用資料必須標注出處,參考文獻寫作規范。
論文工作中的各環節須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學位論文的基本標準:恪守學術道德;論文選題科學,論文的基本論點、結論和建議應有學術價值或對經濟社會建設發展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意義;論文內容應體現出作者具有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應反映出科學的研究方法和較熟練的技能;應具有新的見解和一定的科研或技術成果;論文具有科學性,專業性較強,文字表達準確,圖表規范清晰,引用資料必須標注出處,參考文獻寫作規范。
碩士學位論文在導師的指導下由碩士研究生獨立完成。論文正文字數原則上一般不少于3萬字,學位論文的導師署名最多不超過兩位。碩士研究生用于論文研究和撰寫學位論文的時間一般不得少于1年。碩士研究生在學位論文撰寫完成后,經導師同意、學院資格審查,通過院校兩級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后,方可提請論文評閱。導師提出評閱意見,再由學校或導師聘請2位專家評閱。涉密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閱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涉密研究生學位論文管理暫行辦法》(長理工大研〔2020〕16號)進行。
研究生院統一按一定比例組織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每篇論文聘請兩位專家“雙盲”評閱。校級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檢結果作為學位論文答辯的重要參考依據,所有被抽檢的學位論文必須在抽檢結果公布后方可進行答辯。根據抽檢結果對學位論文作如下處理:
①抽檢評議結果全部為“同意答辯”的學位論文,則為抽檢通過,在答辯前不再進行論文評閱。如有修改意見,須按要求修改,且經導師簽字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論文答辯。
②抽檢評議結果中有“修改后答辯”的學位論文,須按要求修改,且經導師簽字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論文答辯。
③抽檢評議結果中有“不同意答辯”的學位論文,一般視為不合格論文,不得參加本學期的論文答辯,經修改后推延至下學期再申請論文答辯,仍須參加論文“雙盲”評閱,待評議結果全部合格后方可進行答辯。
④若抽檢評議結果中有 1 個為“同意答辯”,且另 1 個“不同意答辯”的理由是認為牽涉到學術不端,導師對此有異議;或盲審意見中有 1 個為 85 分及以上,1 個為 55 分及以上,學生和導師均有異議者,可向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書面復審申請,經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備案,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另行組織2位校外專家復評,復評時間不少于15天,復評通過后方可組織答辯。若因復評未能如期參加答辯、學位申請和獲得學位者,由研究生自負其責。其他情況均不得申請復議。
未被學校抽中者,由學院聘請至少2位具有高級職稱或研究生導師資格的同行專家對論文進行評閱,且至少應有 1位評閱人是校外專家。論文評閱書由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寄出和回收,學位申請人及導師不得參與。論文評閱人名單應對學位申請人保密,評閱意見及有關材料應密封傳遞。論文評閱時間不得少于15天。對評閱意見的處理采用校級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檢結果處理方式。
論文工作中的各環節須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2.選題
選題應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先進性和工作量,能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位論文開題在第三學期進行,題目確定后,論文必須在導師指導下由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用于學位論文工作的時間不少于1年;論文書寫必須符合《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基本格式及相關要求》。
3.學位成果形式和水平要求
學位論文應體現建筑學碩士學位的特點,一般為專題性研究型論文;論文應具備一定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量,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具有先進性、實用性;學位論文撰寫格式參照《長沙理工大學關于學位論文格式的規定》;論文要求不少于3萬字,其他具體要求參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有關規定。
4.學位論文預答辯。
學位論文預答辯是對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質量進行預先審查的重要環節,旨在確保論文內容充實、結構合理、論據充分,并符合學術規范。以下是學位論文預答辯的基本要求:
預答辯在學位論文定稿之后進行,具體時間由學校或學院安排。預答辯委員會由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預答辯主要圍繞論文的選題背景、研究內容、方法、結果和結論等方面進行。研究生需要清晰地闡述論文的主要觀點和創新點,回答委員會成員的提問,并對論文中的不足和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進行說明。
預答辯結束后,委員會將對論文質量和答辯情況進行評議,并給出是否通過預答辯的意見。通過預答辯的論文可以進入下一階段的盲審或正式答辯環節;未通過的論文則需要根據委員會的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后重新申請預答辯。
5.論文答辯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進行。
6.提前畢業的要求。
學習成績和科研情況表現特別優秀的專業型碩士生,可申請半年或一年提前畢業。
研究生提前半年畢業資格須滿足如下條件:在本學科領域B3級或以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期刊分級詳見《長沙理工大學自然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辦法(試行)》和《長沙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標準(試行)》)。
研究生提前一年畢業資格須滿足如下條件之一:① 在本學科領域B3級或以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② 在本學科領域A3級或以上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期刊分級詳見《長沙理工大學自然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辦法(試行)》和《長沙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標準(試行)》)。
發表的文章應以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
7.申請碩士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攻讀學位期間以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要求碩士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碩士生為第二作者)在有正式刊號的專業期刊上公開發表(含錄用通知)或全國性專業學術會議論文收錄且有正式書號的論文集出版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以上;②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國際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以上(要求以長沙理工大學為專利權人);③獲得省級以上學科競賽獎(要求碩士生排名第一,獎項設置詳見《長沙理工大學高水平教學成果獎勵績效管理辦法(試行)》(長理工大教[2021]25號)、《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學科競賽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3號))。
學位點負責人簽名: 主管院長簽名:
學院培養指導委員會主席簽名: 學院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