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開放基金課題主要面向國內外相關領域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產業部門,目的在于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促進學科交叉,促進高水平學術交流,促進新思想、新原理的產生和應用于社會。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關于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能源高效清潔利用湖南省高校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能源高效清潔利用湖南省高校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指南》,結合能源高效清潔利用湖南省高校重點實驗室的實際情況,特制定2012年度申請指南。
一、開放基金的資助方向:
n 風力發電機組安全可靠性理論與技術
n 汽輪發電機組故障檢測技術
n 高溫結構與材料的強度研究
n 燃料電池關鍵部件及材料開發
n 新型薄膜太陽能電池的研發
n 潔凈燃燒與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
n 高效傳熱傳質理論與技術
n 生物質燃燒及發電技術
二、開放基金的申請須知
1.申報人必須具有碩士以上(含碩士)的學歷或者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在職在讀博士生(須經導師推薦);具有正高職稱的科技人員原則上不資助。
2.申請者一次只能申請1個項目;申請者和項目組主要成員(副高職稱)的項目申請數,與參加在研的開放基金項目數不得超過2項,不能同時主持2個項目。已獲得資助者完成項目研究后再次申請,須在申請書后附已資助項目的結題報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3.本年度實驗室資助9個項目,每項資助研究經費1萬元。申報項目原則上應與資助方向相符,但也可申報其他具有特色的項目。
4.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過2年;項目不能按期結題的,可申請一次延期,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
5.申報時間: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5日,12月30日前確定資助項目并公示。
6.基金項目在結題前須達到以下要求之一:
(1)在中文核心、CSCD來源期刊(核心板)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
(2)在長沙理工大學認定的權威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以上;
(3)在國外期刊發表論文或論文被SCI、EI收錄(會議論文除外)1篇以上;
(4)獲得與課題相關的發明專利1項以上;
(5)出版與課題相關的專著1本以上。
項目完成后須提交結題報告一式三份、項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掃描件及復印件一份。
7.開放基金課題相關的論文和研究成果必須署本實驗室名稱,并在明顯處注明“本論文獲得能源高效清潔利用湖南省高校重點實驗室基金資助”和基金編號,實驗室中文名:能源高效清潔利用湖南省高校重點實驗室,英文名:Key Laboratory of Efficient & Clean Energy Utilization, College of Hunan Province。
8.申請者請將申請書(一式四份)于2011年12月15日前寄(送)到長沙理工大學能源與動力學院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金盆嶺校區四教103或云塘校區工科一號樓A區419),逾期不予受理。
9.基金項目付款方式: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的《關于省部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指導意見》,課題立項后支付批準經費的50%,結題后再支付余款。
聯系人:陳小輝
電話:0731-82309768 85258408
郵箱:[email protected]
長沙理工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能源高效清潔利用湖南省高校重點實驗室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1、長沙理工大學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書
2、學科名稱及代碼
3、長沙理工大學認定的權威期刊目錄
|
文檔附件: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書.doc附件2:學科名稱及代碼.xls附件3:長沙理工大學認定的中文權威期刊目錄.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