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管、經、文、法、哲、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以本科教育為主體,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博士學位授予權和碩士生推免權的多科性大學。學校是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湖南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
長沙理工大學于2008年開辦“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本科專業,為我國最早開辦本專業的高校之一。該專業為湖南省特色專業,擁有國家級“電力生產與控制”虛擬仿真中心,國家級“能源與動力工程”教學示范中心等10余個國家級、省部級平臺,具有鮮明的電力行業特色;師資力量雄厚,教授8人,副教授6人,博士學位21人,留學歸國人員11人,國家杰青1人,省部級人才工程7人;本專業人才培養質量高,是我國新能源發電企業和長江經濟帶新能源科學與工程人才輸出骨干高校之一,本專業畢業生主要就業去向為中國五大發電集團等新能源發電龍頭企業。
為了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等文件精神,學校結合辦學特色和教育教學資源情況,2020年面向社會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根據上級關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就處負責具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二、報名條件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章守紀,品德良好;
2.取得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學信網注冊);
3.本科期間總成績績點不低于2.0;
4.體檢符合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生計劃與專業
學校依據總體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等因素,確定2020年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擬為30人,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與計劃見下表(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批準為準):

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四、報名
(一)網上報名
所有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均須通過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網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系統注冊報名,按要求完整、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打印《長沙理工大學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登記表》。
(二)材料寄送
考生須將以下材料按順序裝訂,無需另加封面:
1.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份。由在讀高校教務管理部門或所在院系簽字蓋章。考生應確保提交的紙質《報名登記表》內容與系統中最終填報信息須完全一致。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大學期間總成績表(所在學校教務部門蓋章)。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5.體格檢查表。考生應按照戶籍所在省份關于2020年高考報名工作的相關要求進行體檢,體檢時間不早于2020年7月10日。體格檢查表須提供原件,體檢表參考格式見附件1。
以上材料請通過中國郵政EMS或順豐快遞郵寄。
郵寄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萬家麗南路二段960號
郵編:410114
收件人:長沙理工大學招生就業處賀佐杰
請在信封注明“第二學位報名”,所有寄送材料不退還考生。
(三)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
報名材料收止日期:2020年7月23日(以學校簽收日為準)。
五、審核與考試
(一)報名資格審核
長沙理工大學招就處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考生可參加考試。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名單于2020年7月25日前通過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網進行公示。
請考生務必確保按要求填寫、寄送報名材料,因報名表信息填寫不全、未按要求經推薦單位簽字蓋章、考生本人未簽字以及報名材料不全等予以資格審核不通過處理。
(二)考試方式與時間
考試主要方式為面試。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線上或線下的方式。面試時間為2020年7月30日。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面試由長沙理工大學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負責組織,具體安排詳見學校本科生招生網通知。
成績計算方式為:總成績=(本科期間總成績績點折算平均分*60%+面試成績*40%),成績績點計算辦法采取長沙理工大學教務處提供的計算辦法。
六、成績公布與復核
學校將于8月3日前公布成績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在學校本科生招生網進行公示。
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于成績公示期內向長沙理工大學招就處提出書面申請復核,學校批準后成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復核組進行復核,并向考生反饋復核結果。
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提出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
七、錄取辦法
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考生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 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八、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湖南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當年報考專業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九、培養與畢業
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原則上由相關專業所在學院具體負責。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十、監督機制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簡章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加強過程管理,嚴防暗箱操作、權力尋租,主動做好各個階段的信息公開工作。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學校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731-85258529)。
十一、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就處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學校不收報名費,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四)招就處網站:http://zs.csust.edu.cn
(五)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萬家麗南路二段960號
郵編:410114
單位名稱:長沙理工大學招就處
(六)本考試辦法由學校招就處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長沙理工大學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