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教高〔2011〕1號)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二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學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教高廳函〔2012〕7號)文件精神,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積極探索校企聯合培養新機制,著力提高學生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和善于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我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卓越人才培養試驗班(以下簡稱“試驗班”)選拔方案如下:
一、面試選拔目的及組織
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和知識應用能力。面試由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組織專家教授成立面試小組進行面試。
成立由學院領導及“卓越工程師”試驗班導師組成面試專家組,共分成二個小組,組長由院領導擔任,每個小組由專家和秘書共5-6人組成。
二、選拔方式
1.報名
(1)本校錄取的理科、工科類專業學生 (藝術類專業、城南、國際學院除外)且高考成績在我校在各省(市、區)錄取學生中排名前50%理科學生(高考不分文理招生的省份,選拔時,不分文理),具備報名資格。
(2)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學生自愿報名。
(3)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8月10日前將報名表(填好附件的word文檔)以郵件附件形式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為“姓名+試點班申請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未以規定形式報名的將不予受理。
(4)招生規模:試驗班招收45人,且低于20人不開班。達不到開班條件時,學生退回原專業。
2. 初選
(1)2018年8月13日學院 “卓越人才培養”領導小組與選拔專家組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高考成績需進行標準化處理,標準分=(總得分/該省總分) ×100。考慮地區范圍錄取比率,湖南省學生約占50%,其他省市學生約占50%。按錄取名額1:1.5的比例確定初選名單報教務處匯總、審核后,交主管校領導審批。
(2)初選名單經學校審核后,在學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3)高中階段獲省級以上(含省級)奧賽獎、科技競賽獎與獲得國家專利的學生及實踐創新能力突出者在選拔時將優先考慮。
3.考試及預錄取
考試選拔方式為:按照選拔綜合成績的高低確定錄取名單。
選拔綜合成績=高考標準成績(50%)+面試(50%)。
(1)高考標準成績
各省考生高考成績折合成標準成績,標準成績=(考生高考綜合分/該省高考總分)×100,高考成績標準化處理由學院教務辦負責。
(2)面試
由學院試驗班指導組成立面試小組進行面試,詳細安排見面試選拔方案。
(3)確定預錄取名單
本項目將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學院按照選拔綜合成績的高低確定預錄取名單,選拔綜合成績=高考標準成績×50%+面試成績×50%。擇優提出預錄取學生名單。
4.學校審查批準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試驗班領導小組將預錄取學生名單報學校“卓越人才培養計劃”領導小組批準,批準錄取的學生名單公示2天。
三、面試地點和時間
1、地點
第一組:金盆嶺校區四教2樓會議室;
第二組:金盆嶺校區四教4樓會議室;。
2、面試時間
2018年9月6 日上午8:00 ~ 12:00
四、組織
(1)將參加面試學生平均分成二個小組;
(2)面試結束后考生離開面試場點,不得與其他考生接觸;
(3)面試小組秘書收齊各面試專家評分表,進行匯總、核算考生面試分數。
五、面試程序
1、學生自我介紹。
① 學生自我介紹時間控制在3分鐘以內;
② 自我介紹內容應包括:基本情況、特長、對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的了解、大學四年的規劃等。
2、面試小組提問,學生答辯。
3、評分。
從學生知識素養(包括英語、數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社會實踐經驗、思想道德素質、創新精神與能力、對本專業的熱忱等幾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給出面試成績(百分制)。
六、附則
本方案解釋權歸學院教務辦所有。
附表1:長沙理工大學本科“卓越人才培養試點班”申請表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