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實驗室和物資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結合學校實際擬定實施細則。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學校實驗室及物資工作管理制度。
3、檢查督促實驗室完成《實驗室工作條例》中規(guī)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4、歸口制定實驗室建設總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分配實驗室建設經費和實驗教學維持經費
5、負責實驗教學管理。
6、負責實驗室隊伍建設和管理。
7、負責對全院教學設備添置的論證;負責對易耗材料等審查與管理;負責對采8、購回的設備進行驗收。
9、負責對中心的教職工的思想工作、業(yè)務、人事各方面的管理。
10、建立和健全教學資料文檔、物資賬冊及物資統(tǒng)計表,提高物資利用效益。
11、組織在用儀器設備的維修、調劑、報損、報廢審核處理,及各類物資的調劑、報損、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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