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求同志經濟責任審計公告[09-27]
發布日期:2017-09-25 來源:
經濟責任審計公告
根據《教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教財[2016]2號)、《長沙理工大學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長理工大審[2016]4號)及學校組織部的審計委托函,我處派出審計組,自2017年9月27日起對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院長李應求同志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懇請學校教職工、各界知情人士給予支持配合,實事求是地、負責地提供和反映情況。
審計組辦公地點:一辦公樓603室
意見箱設在:理科樓A區3-4樓的樓梯間
聯系電話:13607480282,1375513843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長沙理工大學審計處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