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公告
根據《教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教財[2016]2號)、《長沙理工大學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長理工大審[2016]4號)及學校組織部的審計委托函,我處派出審計組,自2017年9月27日起對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院長唐立軍同志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懇請學校教職工、各界知情人士給予支持配合,實事求是地、負責地提供和反映情況。
審計組辦公地點:一辦公樓603室
意見箱設在:理科樓C區5樓
聯系電話:13607480282,1307739906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長沙理工大學審計處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