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旭躍同志經濟責任審計公告
發布日期:2022-03-01 來源:
經 濟 責 任 審 計 公 告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長理工大審[2020]7號)及長沙理工大學黨委組織部的審計委托函,我處派出審計組,自2022年2月起,對水利工程學院院長胡旭躍同志2018年4月至2021年5月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
歡迎學校教職工、各界知情人士給予支持配合,實事求是的提供和反映情況,協助并監督審計組工作。
審計組辦公地點: 一辦公樓605房
審 計 組 組 長:談香如
審計組聯系人及電話:談香如 85258058 13607480282
審計組聯系郵箱:[email protected]
長沙理工大學審計處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