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審計工作計劃[03-15]
2017年度審計工作計劃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踐行新理念,著力促進改革、發展、安全、反腐、績效,大力推進有重點、有深度、有步驟、有成效的審計全覆蓋。圍繞學校“雙一流”建設目標,進一步實現“為規范財務會計工作服務、為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服務、為教育改革與發展服務”的內部審計工作目標,不斷加強審計創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服務學校各項事業健康良性發展。
一、統籌規劃,保質保量,按上級要求做好項目審計
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屬高校關于財務管理等有關事項的意見》(湘教發〔2015〕40號)及《2017年湖南省教育審計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繼續做好四項工作。
1.年度財務報告。按照省財政廳和教育廳的統一要求,做好2016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按規定報送審計結果。
2.學校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工作的意見》要求,采取全面審計與重點審計相結合的方法,在審計預算收入與支出、預算編制與調整、預算執行以及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基礎上,有重點的延伸對專項經費的審計,關注其績效,切實增強嚴格執行預算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預算精準性,有效提高預算和決算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程度。
3.內部控制審計。按照《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本操作指引>的通知》(湘財會[2016]12號)要求,對單位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審計,堅持科學規劃、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問題導向的原則,加強對關鍵崗位、重點領域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審計,防范風險,完善單位內部治理。
4.基建項目的審計。按要求將2016年度已完成預、決算審計的省級立項建設工程項目的審計結果,在2017年5月30日之前向省教育廳報送。
二、圍繞中心,突出重點,做好專項審計
5.加強對權利的監督和制約,做好經濟責任審計。進一步探索和完善黨政負責人同步經濟責任審計的方式和方法,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建立經濟責任聯席會議制度,提升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水平。
6.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做好企業財務收支審計。做好華南監理公司、交通規劃設計院、華達公司財務收支審計,摸清企業家底,為企業下一輪目標的簽訂,打下基礎。
7.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風險點的審計監督力度。以風險為導向,繼續做好縱向科研課題結題的審簽工作;按新出臺的合同管理辦法,做好合同的歸口管理和審簽工作;參與做好資產采購工作。
8.做好基本建設與修繕的全過程審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認真貫徹《教育部關于加強直屬高校建設工程管理審計的意見》,實行建設工程管理審計全覆蓋,逐步建立并完善建設工程投資評審制度,完善建設工程審計結果運用機制。2017年學校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審計處將加大跟蹤審計力度,做好能源大樓等項目的結算工作。
9、配合企業改制,做好企業清產核資及評估機構的委托審計工作。委托事務所對擬改制企業進行清產核資及評估。
10、開展專項審計或綜合審計調查。
要嚴格按照近年來教育廳有關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文件精神,加大對政策落實情況的專項審計,結合學校實際,有針對的選擇經濟事項或經費項目開展專項審計或綜合審計調查,優先選擇社會關注、領導關心、群眾關切的熱點難點項目進行專項審計,促進教育政策的落實
三、培根固本,加強內部建設,全面提升服務能力
11.按照學校黨委要求繼續做好“兩學一做”系列教育活動。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以黨建促工作,提升審計人員的素質。
12.繼續做好審計相關制度的“立、改、廢”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內部控制審計制度,建立健全審計處內部工作制度。
13.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審計資源的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2017年將在加強對現有審計人員培訓的基礎上,向學校申請增加兩名審計人員。
14.構建審計學習常態化機制。采用“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的模式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與審計業務學習,建立審計學習制度,加強與審計同行之間的學習與交流工作。
審 計 處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