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審計處處長談香如在一辦公樓六會議室主持召開學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進點工作會議,15位(任期)離任領導干部及所在單位的辦公室主任、審計處副處長易貴民和相關審計人員等參加會議。
談香如首先通報學校審計處受組織部委托對15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情況,介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依據、目的和作用,并對本次審計工作進行布置和安排。
易貴民介紹本次審計工作的方案,解讀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審計的十一項主要內容,明確本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時段和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原則。隨后審計組組長王凡對各單位應提交的材料等事項進行補充說明,并對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疑問進行解答。
會上審計處向被審計領導干部發放了審計通知書,向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發放了審計資料交接表等資料,要求參會單位積極配合做好本次審計工作,按時提交相關審計資料。
會后,審計處到各被審計人員所在單位張貼審計公告,并在學校審計網頁上進行公示,歡迎各屆人士實事求是地、負責地提供和反映相關情況。
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將實現“三贏”的良性結果。一是為單位組織部門選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據,二是為被審對象和新干部厘清責任,三是為被審對象所在部門完善內控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促進良性發展提供專業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