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著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素質優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共中央關于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和湖南省委、湖南省教育工委有關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工作的規定,結合我校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黨員發展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和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遵循“控制總量、提高質量、優化結構、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和入黨自愿、個別吸收的原則,始終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第二條加強黨員發展工作的規劃指導,合理確定發展規模,及時制定發展計劃,科學指導黨員發展工作。
第三條加強培養力度,嚴格程序和標準。堅持以在優秀青年教師、教學科研骨干和品學兼優的大學生中發展黨員為工作重點,努力改善教職工黨員的年齡、學歷、職稱結構,不斷優化大學生黨員的年級分布結構。
第四條堅持和完善發展黨員推優制、公示制、政審制、預審制、票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第五條按照素質優良、結構合理、規模適度、作用突出的目標要求,緊扣加強黨員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主線,以加強教育培養為重點,進一步增強黨性、提高素質、規范管理,不斷提高黨員隊伍質量。
第六條黨委組織部統籌協調全校黨員發展與教育管理,主要負責教職工黨員發展及教育管理工作。學院黨委主要負責學生黨員發展及教育管理工作,著力完善學生黨員教育管理體系,抓好學生黨支部層面工作培訓。
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
第七條學校各級黨組織應當通過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黨章學習小組”、“馬列主義學習小組”和其他形式的活動,提高黨外群眾對黨的認識,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第八條年滿十八歲的在校教職工、學生和其他人員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第九條入黨申請人應當向工作、學習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第十條分黨委、黨支部收到入黨申請書后,應當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了解基本情況,并登記備案。
第十一條在入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要采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人選,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則為支部大會,下同)研究決定,并報分黨委備案。
(一)黨員推薦:黨員須同入黨申請人談話,了解其入黨動機、學習、工作和生活等基本情況,認為可作為入黨積極分子則向黨支部推薦。入黨申請人在校工作、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個月。向黨組織推薦為入黨積極分子,須填寫《入黨積極分子推薦表》。
(二)群團推優:入黨申請人是團員的,要通過團組織推優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并認真填寫《優秀團員入黨推薦表》。其他非團員入黨申請人,可通過單位工會、學生會等群眾組織推優。各群團組織按照會議程序具體組織實施民主測評和推優工作,“推優率”應超過到會人數的60%以上,才能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推薦人選,并報支部委員會研究決定。
(三)實行入黨積極分子備案制。由支部委員會研究決定入黨積極分子,其研究決定日期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確定之日,并報分黨委備案。
第十二條對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和培養的主要方法。
(一)確定培養聯系人。分黨委、黨支部應當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培養聯系人的主要任務是:
(1)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
(2)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
(3)及時向黨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
(4)考察期滿一年后,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將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
(5)以按時寫實的方法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以下簡稱《考察表》)中的“半年考察意見”欄目并親筆簽名;發展入黨前《考察表》中至少應該如實記載有發展前一年的培養考察意見。
(二)黨校集中培訓。學校黨校、分黨校分期分批選送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集中培訓不少于16學時。黨支部應根據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和學習情況,做到有計劃地安排好培訓,確保其集中精力參加學習。培訓的主要內容是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黨的基本知識、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的教育等,使其懂得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宗旨、任務、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其端正入黨的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信念。
(三)實踐鍛煉。通過承擔黨組織分配的工作和任務、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等,使其接受鍛煉和考驗,從中得到教育和培養。
第十三條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改進措施,適時調整積極分子隊伍。同時,根據培養聯系人考察情況,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考察并做好記錄,分析結論以寫實的方法填入《考察表》中的“黨支部考察意見”欄,并及時向入黨積極分子本人傳達組織意見和群眾反映。
第十四條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學習所在單位發生變動,應當及時報告原單位黨組織。原單位黨組織應當及時將培養教育等有關材料(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黨員推薦和群團推優、考察表等)轉交現單位黨組織。現單位黨組織應當對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繼續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
第十五條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以下考察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并公示后,報分黨委和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才可列為發展對象。
(一)入黨積極分子確定之日起,參加黨校集中培訓考察合格,經過12個月以上的培養教育考察期。
(二)培養聯系人經一年的考察掌握其思想動態和工作、學習等情況,認為符合發展對象條件。
(三)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意見。意見征集,可采取個別訪談、座談會等形式。座談會要認真廣泛聽取意見,做好相關記錄,如實將記錄會議主題、時間、地點以及發言人意見等,形成聽取意見匯總材料。將“聽取意見匯總材料”分類整理,填入《考察表》中“黨員和群眾反映”欄。
(四)發展對象公示和備案。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之后,由所在黨支部將發展對象在其工作單位或學習所在地進行公示(附件1),公示時要在本單位公告欄和網頁上同時公布。公示內容包括發展對象的單位、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籍貫、職務、第一次申請入黨時間、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時間、黨校培訓考核結果等基本情況、支部大會討論意見、受理群眾意見的方式、時間、地點等。公示時間為5-7天,公示無異議,上報上級黨委備案后,才能正式確定為發展對象。
第十六條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發展學生入黨,介紹人中原則上要有一名教師正式黨員。
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作入黨介紹人。
第十七條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
(一)向發展對象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政治標準和黨章規定的標準;
(二)認真了解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道德品質、工作經歷、現實表現等情況,如實向單位黨委、黨支部匯報;
(三)指導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要把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道德品質、思想覺悟和一貫實際表現等概要地寫清楚,指出其主要優缺點,表明自己對其入黨的態度;
(四)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發展對象的情況;
(五)發展對象批準為預備黨員后,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幫助其按照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爭取按期轉為正式黨員。
第十八條分黨委、黨支部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政治審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后,情況清楚的可不函調或外調;對流動人員中的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還應當征求其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
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審查情況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
凡是未經過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第十九條學校黨校或分黨校應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10學時。培訓內容主要是《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高校入黨培訓教程》等內容;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
第二十條接收預備黨員應當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況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
(一)未經黨校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
(二)沒有列入當年發展計劃的;
(三)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
(四)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內將調離學校的。
上述個別特殊情況,經分黨委通過認真討論發展對象人選后,將相關材料報學校黨委組織部,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與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審核通過后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
第二十二條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學生發展對象上報學院黨委預審,教職工發展對象報學校黨委預審。各分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根據需要聽取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的意見。預審查材料包括:入黨申請書、自傳、思想匯報、入黨積極分子推薦推優材料、《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學校黨校結業證書(復印件)、政審材料和政審結論報告、黨員和群眾意見(原始記錄)、思想政治行為表現材料、學生發展對象提供學年綜合測評結果、教務辦確認的上一學年學習成績報告單、班主任或導師意見等,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分黨委將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名單及基本信息報送學校黨委組織部審查,領取《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分黨委向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
第二十三條經黨委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由支部委員會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召開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
第二十四條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是:
(一)會議主持人報告應出席和實際出席支部大會的黨員人數;
(二)發展對象宣讀《入黨志愿書》,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三)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四)支部委員會報告對發展對象的審查情況;
(五)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并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附件2、3);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
(六)發展對象表態。
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認真做好支部大會記錄,內容包括:
(1)時間、地點、內容、會議主持人和記錄人;
(2)應到和實到黨員人數,缺席黨員人數和原因,發展對象和列席會議人數;
(3)會議發言情況、表決結果、有何不同意見、支部大會決議。
第二十五條黨支部應當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培養教育考察材料等全套材料,一并報送上級黨委審批。
支部大會決議主要包括:
(1)發展對象的主要表現和主要優缺點,今后努力方向,及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的決議意見;
(2)支部大會表決情況,寫清楚應到會和實際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即同意、不同意和棄權的黨員數;
(3)填寫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書記簽名蓋章。
第二十六條預備黨員的審批。
學生預備黨員由學校黨委授權學院黨委審批。教職工預備黨員由學校黨委審批,分黨委要對黨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進行審議,將審議意見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中,并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再由分管組織工作的學校黨委副書記組織相關部門預審后,報學校黨委審批。
第二十七條黨委審批(議)前,要指派黨委委員或組織員同發展對象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并幫助發展對象提高對黨的認識;談話人應當將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上,并向學院黨委或學校黨委匯報。
第二十八條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討論和表決。
審批時,要求黨委委員到會人數超過三分之二。學院黨委審批學生預備黨員時,不是黨委委員的學院團委書記應列席會議。
黨委主要審議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發展對象符合黨員條件、入黨手續完備的,批準其為預備黨員,黨委審批意見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應當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被批準入黨的,應當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黨委會審批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應當逐個審議和表決。
第二十九條分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并向校黨委組織部備案。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黨委審批意見:批準×××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預備期一年,從××××年××月××日算起。
學院黨委審批通過后,應將預備黨員審批名冊及批復第三聯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三十條對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為黨和人民利益英勇獻身,事跡突出,在一定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生前一貫表現良好并曾向黨組織提出過入黨要求的人員,可以追認為黨員。追認黨員必須嚴格掌握,由所在單位黨組織討論決定后,經學校黨委審查,報省委批準。
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第三十一條各分黨委應當及時將黨委批準的預備黨員編入黨小組(黨支部),對預備黨員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必須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分黨委或學生黨總支組織進行。黨支部預備黨員的數量比較多,也可以支部為單位組織。會場布置莊嚴、樸實、整潔,主席臺正中懸掛黨旗。入黨宣誓儀式程序:
(一)唱(奏)《國際歌》;
(二)黨組織負責人宣讀參加宣誓的預備黨員名單;
(三)預備黨員面向黨旗宣誓,宣誓時舉起右手,緊握拳頭,誓詞由黨組織負責人逐句領讀;
(四)黨組織負責人(或上級黨組織代表)講話;
(五)預備黨員代表向黨表達決心。
第三十二條分黨委、黨支部應當通過黨的組織生活、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實踐鍛煉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并將考察情況填入《預備黨員考察表》。黨支部半年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
第三十三條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在預備期內,預備黨員應參加黨組織活動,交納黨費,承擔一定的工作。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的鍛煉,繼續對其進行嚴格的考察和教育,使其成為一名合格的黨員。
第三十四條黨支部要及時了解預備黨員的思想、學習、工作等情況。黨支部每半年對預備黨員進行考察,并將考察情況以寫實的方法寫入《預備黨員考察表》;定期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促使其更快進步。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應當及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違犯黨紀,情節較輕,尚可保留預備黨員資格的,應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延長預備期;情節較重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后,學生預備黨員由學院黨委審批,教職工預備黨員由所在單位黨委審議,學校黨委審批。
第三十五條學校黨校、分黨校應繼續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通過舉辦預備黨員培訓班等形式強化預備黨員對黨的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強化他們的黨員意識和黨性修養,發揮其先鋒模范作用。預備黨員轉正前必須參加由各分黨校組織的轉正培訓考核,培訓考核不合格不能轉為正式黨員。
第三十六條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是:
(一)本人向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其主要內容是:對照黨員的標準,匯報在預備期內履行黨員義務的情況,入黨時的缺點有哪些已經改正,還有哪些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本人對能否按期轉正的態度;
(二)黨小組提出意見;
(三)黨支部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
(四)支部委員會審查,支委會要認真審查預備黨員預備期間的情況,并采取適當方式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五)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附件4、5),黨支部及時召開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的轉正問題,對預備黨員是否按期轉正,或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做出決議。
(六)報學院黨委或校黨委審批。
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對到會人數、贊成人數等要求與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相同。
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本人要參加會議,并匯報自己在預備期間的表現,對支部大會討論的意見應表明態度。支委會應全面介紹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的表現和考察情況,提出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做出決議,寫入《入黨志愿書》,并在一周內,報上級黨委審批(審議)。預備黨員本人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時,支部大會可延期召開。
上報預備黨員轉正的審批材料包括:《入黨志愿書》、轉正申請、預備期間的思想匯報、《預備黨員考察表》等。
第三十七條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審批結果應當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應當同本人談話,并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黨委審批意見:同意×××同志按期轉為中共正式黨員,黨齡從××××年××月××日算起。
第三十八條預備期未滿的預備黨員工作、學習所在單位發生變動,要及時報告原所在黨組織。原所在黨組織應當及時將對其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情況,認真負責地介紹給接收預備黨員的黨組織。
分黨委應當對轉入的預備黨員的入黨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對無法認定的預備黨員,報學校黨委組織部批準,不予承認,并將其材料退回轉出地黨組織。
第三十九條分黨委、黨支部對轉入的預備黨員,在其預備期滿時,如認為有必要,可推遲討論其轉正問題,推遲時間不超過六個月。轉為正式黨員的,其轉正時間自預備期滿之日算起。
第四十條預備黨員轉正后,黨支部應當及時將其《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教育考察等材料存檔。學生黨員材料交學院黨委存于本人學籍檔案,教職工黨員材料交學校黨委組織部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校檔案館保存。
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第四十一條分黨委要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黨務公開的重要內容(見附件6:組織部頒發《發展黨員工作責任制》)。
對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分黨委每半年(6月上旬、12月上旬)檢查一次,檢查結果及時上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并通報單位黨組織。
加大在青年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力度,把科研骨干、學術帶頭人、留學歸國人員中的優秀分子作為發展工作的重點,優化黨員隊伍結構。對具備發展黨員條件但長期不做發展黨員工作的基層黨組織,分黨委要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必要時對其進行組織整頓。
第四十二條學校黨委組織部要加強對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履行好對發展黨員工作的審查把關責任。對不符合發展條件的對象,要責成分黨委不予審批,已經審批了的,要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分黨委每年12月上旬要向校黨委組織部報告發展黨員工作情況,校黨委組織部每年要向學校黨委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和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如實反映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對違反規定發展黨員的查處情況。
第四十三條學校黨委組織部和分黨委要重視對特邀黨建組織員和組織員的選拔、配備和培訓,發揮他們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四條學校各級黨組織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和不正之風,應當嚴肅查處。對不堅持標準、不履行程序、超過審批時限和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典型案例應當及時通報,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的,一律不予承認,并在支部大會上公布。對采取弄虛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或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應當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第四十五條《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的式樣由中央組織部負責制定,省委組織部門按照式樣統一印制,由校黨委組織部統一發放,并嚴格管理。
第七章 黨員的教育與管理
第四十六條充分發揮黨支部在黨員教育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創新黨支部設置,選好配強黨支部書記,明確工作職責,建設一支高素質黨支部書記隊伍。針對學校辦學和師生的新變化,改進基層黨支部設置,實現黨建工作與師生學習、工作、生活有機結合。探索教職工黨支部和研究生黨支部進實驗室、項目組、科研平臺等學術團隊,學生黨支部進公寓、進社團、進學生社區。注重選拔黨性強、作風正、業務好、組織管理能力強、熱心黨務工作的優秀黨員擔任黨支部書記。教職工黨支部書記一般由本單位黨員行政或學術領導兼任。學生黨支部書記一般由學生輔導員或班主任等擔任,也可由品學兼優的學生黨員擔任。
第四十七條加強黨員教育,增強教育實效。通過形式多樣的黨員教育活動,使黨員的黨性不斷得到鍛煉,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一)加強理論教育。充分發揮學校黨委職能部門、各級黨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和各類理論社團的作用,深入開展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開展主題教育活動,針對教師、研究生、本科生等不同類別、不同層次黨員特點,構建多層次、多渠道的黨員經常性學習教育體系。注重集中學習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組織學習和自我教育相結合,以重大節慶、重要活動、重要節點為契機,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教育活動。發揮黨員榜樣的教育作用,樹立一批先進典型,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影響廣大師生。
(二)強化實踐教育。積極開展主題社會實踐活動,引導黨員投身實踐,向實踐學習、向群眾學習,精心設計和組織實施一批內容新穎、形式多樣、吸引力強、富有成效的社會實踐項目。積極開展機關作風建設“黨員干部作表率”專項行動和師德師風建設“教工黨員示范工程”專項行動,引導教師愛崗敬業、努力奉獻。組織學生黨員參與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生事務管理服務工作,參與班級、社團、公寓、網絡虛擬群體的教育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學風建設“學生黨員先鋒工程”專項行動,搭建學生黨員服務同學、服務群眾、服務社會的平臺,推動學生黨員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三)創新教育形式。加強黨校建設,積極構建入黨積極分子基礎班、發展對象培訓班、預備黨員研習班、黨員骨干提高班培訓模式,探索將黨課納入學校教學體系公選課和學生黨員日常教育學分制,構建經常性學習教育體系。積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推進“微黨校”、黨校網站、微博等平臺建設,提高黨員教育的時代性、及時性、有效性。
第四十八條強化黨員管理,增強黨員隊伍生機活力。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健全黨員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等制度,加強和改進黨員隊伍管理。
(一)落實“三會一課”(支部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和黨課)和組織生活制度,創新組織生活方式,豐富支部活動內容,支部組織生活每月至少1次。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理順黨員組織隸屬關系,確保每個黨員都能納入黨支部管理。
(二)定期開展黨性分析和民主評議活動,完善黨員考核。把理論學習、服務群眾、社會實踐等情況作為評議黨員的重要指標,將評議結果作為對黨員評優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建立學生黨員(預備黨員)年度考核制度,與學生綜合考核結合進行。
(三)健全黨員隊伍的自我純潔機制,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黨員如果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支部應當對其進行教育,要求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對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以上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工作的黨員,應按照群眾參與、民主評議和支部決定的方式評定為不合格黨員,對經教育仍未轉變的不合格黨員或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的,應依據黨章規定給予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實施細則由學校黨委負責解釋,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負責答復。
第五十條本實施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附件:
1.發展對象公示榜
2.接收預備黨員表決票
3.接收預備黨員表決票統計表
4.預備黨員轉正表決票
5.預備黨員轉正表決票統計表
6.《發展黨員工作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