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長理工大教[2006]107號
實驗室工作檔案是實驗室建設與發展的真實記載,是實驗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及時、客觀、準確和科學地收集、整理、運用實驗室基本信息資源,促進實驗室檔案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為實驗室建設和管理的決策提供可靠的信息資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室主任及主管部門要重視檔案管理工作,應安排專人負責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編及存檔工作。
二、實驗室工作檔案必須保持其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和連續性,要從實驗室建立之日起開始建檔,逐年積累,嚴加保管。
三、承擔檔案管理的人員要認真負責,及時收集、定期整理,嚴格檔案借閱手續,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時,要及時辦理移交手續。
四、實驗室主任及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檔案的管理及監督檢查,對屬于學校檔案館歸檔范圍的檔案,需經實驗室主任審核后歸檔(自己備份存檔)。
五、實驗室工作檔案的范圍、內容和分類:
1.“體制與管理”檔案:
(1)實驗室的建立:實驗室建立的批文,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文件及各項規章制度,歷屆實驗室主任、實驗室各類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職稱,專業、分工、考核、培訓及獎懲等情況,近四年工作總結;
(2)管理機構:學校及學院的有關管理性文件;
(3)建設計劃:學校及學院的有關實驗室建設規劃、投資計劃、實施方案等工作記錄;
(4)體制:有關校、院兩級管理,實驗室設置及人員任免有關文件。
2.“實驗教學”檔案:
(1)教學任務:每學期的實驗教學任務書、實驗教學進程表、實驗人時數記錄;
(2)教學文件:所開實驗項目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實驗教材或指導書、實驗教學進程表;
(3)實驗項目管理:實驗項目卡、實驗記錄本;
(4)實驗考試或考核:學校的考試或考核辦法、學院的實驗考試或考核實施細則、學生的試卷、成績記錄;
(5)實驗報告:學生的實驗報告(保存期四年);
(6)實驗研究:實驗研究(實驗教學法、實驗技術、實驗裝置的改進)的計劃、設計、總結; 實驗室人員在實驗教學、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改裝及自制設備等方面的項目數及其工作量;實驗教學、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項目的技術文件資料,包括論文、專著、鑒定證書、專利、獲獎等內容。
3.“儀器設備”檔案
(1)儀器設備管理:儀器設備的固定資產帳本、教學科研設備使用記錄本;
(2)低值耐用品管理:單價低于800元的低值耐用品的帳本;
(3)儀器設備的維修:儀器設備維修記錄本;
(4)精密儀器大型設備:單價1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名單、報表、使用記錄、操作規程。
4.“實驗隊伍”檔案:
(1)實驗室主任:學校(學院)任命或聘任實驗室主任的文件、高級技術職務證書復印件、實驗室工作日志;
(2)專職人員:實驗室崗位職責文件、實驗室人員崗位日志;
(3)人員的考核:校(院)所有對實驗室人員的管理文件、實驗室對專職人員和兼職人員的考核辦法和定期考核材料;
(4)人員培訓:校(院)所有對實驗室人員培訓的管理文件和所有實驗室人員的培訓計劃及執行情況記錄;
(5)實驗指導教師:對實驗指導教師的有關管理文件;對本學年首次開的實驗,其指導教師試做的記錄;對首次上崗指導實驗的教師,其試講考評記錄。
5.“環境安全”檔案:
(1)學生實驗用房:實驗室使用面積及其分布一覽表;
(2)設施及環境:國家對實驗室有關設施及環境的法規及執行情況記錄;
(3)安全措施:防火、防爆炸、防盜、防破壞的管理文件及執行情況記錄;消防安全器材的年檢記錄、使用說明書及執行情況記錄;
(4)特殊技術安全:高壓容器的有關管理文件及執行情況記錄;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許可上崗證及執行情況記錄;對病菌、實驗動物的管理文件;對易燃、劇毒物品領用登記本、管理文件及執行情況記錄;
(5)環境保護:實驗室三廢(廢氣、廢液、廢渣)管理文件及執行情況記錄;
(6)安全衛生:有關安全衛生管理及檢查的文件和執行情況記錄、實驗室安全日志記錄本。
6.“管理規章制度”檔案:
(1)物資管理制度:實驗室所有關于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制度;低值耐用品管理辦法;精密儀器大型設備使用管理辦法;
(2)安全檢查制度:實驗室安全檢查制度;專人定期檢查記錄;
(3)學生實驗守則:校學生實驗守則、學院學生實驗守則實施細則;
(4)工作檔案管理制度:校、院有關實驗室工作檔案的管理文件、負責人執行情況記錄;
(5)人員管理制度:校、院有關人員管理的管理文件以及執行情況記錄;
(6)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有關實驗室基本信息統計的管理文件以及負責人執行情況記錄。
六、教務處實驗建設與管理科在主管處長的領導下負責全校實驗室檔案管理工作。各教學單位主管實驗室工作的領導和實驗室主任嚴格按照本辦法組織落實本部門的實驗室資料收集、統計、整理、分類、歸檔等檔案管理工作。
七、各教學單位必須以建制實驗室為單位建立檔案,按《高等學校基礎課教學實驗室評估標準》與《高等學校專業實驗室評估標準》要求:一條目一盒;檔案資料的管理年限為近四年的實驗室檔案資料;不得偽造篡改檔案資料;檔案資料必須字跡清晰、整潔,并妥善保管;實驗室主任是實驗室檔案建立、管理的責任人。
八、教務處參照《高等學校基礎課教學實驗室評估標準》對各教學單位的實驗室檔案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檢,作為對教學單位實驗室工作進行評價的主要依據。
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