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理工大教〔2008〕37號
長沙理工大學“國家大學生
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為了加強我校“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的管理,確保項目取得實效,根據教育部教高〔2007〕1、2號文件和學校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管理職責
長沙理工大學“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學校全面統籌,學院具體實施,學生獨立完成的機制。
(一)學校職責
學校成立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有關部(處)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管理辦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條件保障,評價學院計劃實施效果,評選表彰優秀成果等工作。
(二)學院職責
學院成立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工作小組,聘請相關學科教授組成專家委員會,制定各學院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組織項目評審、中期檢查、結題答辯等,對項目實施提出指導性建議。
二、項目管理
(一)立項原則
“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的實施注重“研究過程”而非“研究成果”,項目旨在通過組織本科生參加“創新性實驗計劃”,使其體驗和了解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整體過程,感知“作為科研工作者的頂峰體驗”,從而激發學生對科學研究的興趣,實現個性化培養目標。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要遵循三項基本原則:
1.興趣驅動。參與計劃的學生要對科學研究或創造發明有濃厚興趣。在興趣驅動與導師指導下完成實驗過程。
2.自主實驗。參與計劃的學生要自主設計實驗、自主完成實驗、自主管理實驗。
3.重在過程。注重創新性實驗項目的實施過程,強調項目實施過程中學生在創新思維和創新實踐方面的收獲。
按照“公開立項、自由申報、擇優資助、規范管理”的程序,重點資助思路新穎、目標明確、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術路線可行、實施條件可靠的項目。
(二)立項內容
大學生創新實驗項目活動必須是學生在導師指導下自主選題、設計的研究項目。項目選題要求思路新穎、目標明確、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學生要對研究方案及技術路線進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調整優化。同時學校鼓勵以實驗為手段,以創新為目的,以解決本學科及其交叉學科、企業研發及自然界和人類生活中的某一問題為出發點,以知識、技術創新和研究方法創新為主的課題;項目應具有學術性、創新性、探索性、實用性和先進性等特點。
(三)申報與評審
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申報立項程序如下:
1.學校發布立項通知。
2.各學院根據要求組織申報,并進行初審和推薦。
3.學校組織項目評審,評審按書面評審和答辯評審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評審通過后,學校發文通知學院啟動項目實施,并報國家教育部立項備案。
(四)項目過程檢查
項目實施情況檢查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進行的中期檢查和不定期的隨機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1.項目進展情況。
2.資金的使用情況。
3.項目的階段性成果。
4.項目建設中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項目等處理:
(1)申報、研究材料弄虛作假、違背學術道德。
(2)項目執行不力,未開展實質性研究工作。
(3)未按要求上報項目有關情況,無故不接受學校對項目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與審計。
(4)項目經費的使用不符合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的規定,或者有其他違反項目規定與管理辦法的行為。
(五)項目驗收
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完成后,由學校組織專家進行結題答辯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是:
1.項目目標和任務的實現情況。
2.取得的標志性成果以及經驗分析。
3.項目管理情況。
4.資金使用情況。
學校將驗收結果進行匯總整理,報教育部備案。
(六)項目變更
1.無特殊情況一般不予項目變更。確因特殊原因需變更項目內容、項目組成員、提前或推遲項目結題等事項,項目負責人應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經學院審核后,報教務處核準、報教育部備案后生效實施。
2.對項目申報、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工作無明顯進展的學生要及時終止其項目運行。
三、經費管理
1.經費管理嚴格按照教育部《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介紹》指示精神,學校將給予項目總經費不小于1∶1的配套經費支持,經費由學校代管,專款專用,由承擔項目的學生在預算框架下自主使用,教師不得使用學生研究經費,不得提取管理費,不得截留和挪用。
2.項目經費由學校計劃財務處按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教務處按項目進度劃撥經費,對項目經費實行監督管理。
3.項目經費主要用于購買必要的實驗耗材、藥品、圖書資料等,以及相關調研開支。經費使用按計劃書中的預算和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執行。
4.項目結束后進行決算,并接受審計部門監督。
四、保障機制
1.項目實施學院要聘請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學風正派、治學嚴謹且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2.各學院可根據項目需要成立跨學科指導教師團隊。
3.所有實驗室面向項目組成員開放,免費提供實驗儀器設備。
4. 學校根據實際,搭建各類平臺。
5.創新實驗項目的指導教師學校將參照教學科研業績的計算辦法計算其相應的教學和科研工作業績。
五、激勵機制
1.學校設立長沙理工大學“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優秀組織獎,對組織得力、實施效果顯著的學院給予表彰與獎勵。
2.學校設立長沙理工大學“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優秀成果獎,評選優秀項目。對參與項目表現優秀的學生給予學分認定,經導師同意,可將實驗項目作為畢業論文(設計)選題項目,其中表現突出或完成了具有獨創性成果的學生,經有關部門認定后,作為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條件之一。
3.學校設立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優秀指導教師獎,對指導創新實驗項目成績突出的教師給予表彰與獎勵。
4.學校按照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指導教師工作任務的多少,給予30-40學時的課時酬金補助。
六、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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