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考核改革的政策依據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高等學校加快“雙一流”建設的指導意見》(教研〔2018〕5號)提出的“鼓勵學生參與教學改革和創新實踐,改革學習評價制度”、教育部陳寶生部長在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上提出的“要改變考試評價方式,嚴格過程考評”和《教育部關于狠抓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的通知》(教高函〔2018〕8號)提出的“從2018級學生開始,切實加強學習過程考核,加大過程考核成績在課程總成績中的比重,嚴格考試紀律。”的精神,按照長沙理工大學《關于加強主要公共基礎課程考核改革促進教風學風考風建設的通知》(教通字[2018]56號)文件的要求,我院對《大學物理》的課程考核改革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二、課程培養目標和課程考核改革目標
1、課程培養目標
大學物理是高等院校理工科各專業學生必修的一門重要的公共基礎課。通過大學物理課程的教學,應使學生對物理學的基本概念、理論規律與研究方法有比較系統的認識和正確的理解,培養學生獨立獲取知識、科學觀察、科學思維、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嚴謹求實、探索創新的意識,引導學生樹立科學的世界觀,為進一步學習后續課程打下堅實的基礎。
2、課程考核改革目標及意義
長期以來,大學物理課程的考核采取傳統的方式,總成績由平時成績與期末卷面成績構成,其中平時學習成績占總成績的20%—40%,期末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80%。這種傳統的考核方式最大的問題是重結果、輕過程,難以全面評價學生的學習情況,無形中助長了學生考前突擊、死記硬背的不良傾向和浮躁學風,忽視了對學生利用創造性思維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嚴謹求實精神、刻苦鉆研作風的培養,不能滿足學生自我發展的需要。
本次課程考核改革的重點是加強過程考核力度,合理設置平時成績、期中考試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的比例,讓學生重視大學物理整個過程的學習,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
3、課程考核改革實施對象
課程考核改革的實施對象為本部和城南學院所有開設大學物理課程的理工科專業學生,從2018級新生開始執行。
三、組織形式
1、課程考核改革小組成員
組長:劉新海
成員:魯耿彪、楊昶、朱致英
2、課程考核改革小組主要任務
(1)制定課程考核方案與實施細則;
(2)組織大學物理課程試題庫建設;
(3)審核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的試卷,確保試卷質量,保證試題的題型、題量、難度、重復率等指標符合有關規定;
(4)組織大學物理課程期中和期末考試閱卷工作;
(5)大學物理課程期中和期末考試結果分析;
(6)大學物理課程任課教師質量評價;
(7)大學物理課程考核改革年度分析報告的撰寫;
(8)收集并向上級反映大學物理課程任課教師的有關意見與建議。
四、實施方案及具體措施(細則)
1、試題題型
期中和期末考試試卷的基本題型主要為選擇題、填空題和計算題(或證明題、問答題)。
2、試卷庫建設計劃
(1)2018—2019學年第一學期完成城南學院大學物理試卷庫的完善和修訂工作。
(2)2018—2019學年分兩學期完成本部大學物理B(上)、大學物理B(下)、大學物理A(上)、大學物理A(下)各20套共80套試卷的建設工作,每學期完成40套。
(3)所有試卷須經課程考核改革小組集體評議定稿。
3、試卷管理、抽取及審核
(1)審定的試卷應交學院教務辦存放在相應的試卷庫中,電子文檔刻成光盤上交教務辦,出卷教師手中不允許存有紙質試卷和電子檔試卷。教務辦應妥善保管好試卷。
(2)考試試卷由教務人員從試卷庫中隨機抽取。
(3)印制試卷前應由課程考核改革小組審核所抽取的樣卷,確保試卷題型、題量、難度和知識點分布合理,無分值錯誤和印刷錯誤等,確保參考答案正確規范。
4、課程考核環節
(1)課程考核包括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和2次月考。
(2)期中考試的試卷由課程考核改革小組安排教師出卷,改革小組負責審核。期中考試的時間和考場由教務處統一安排,時間一般安排在學期第8周或第9周周末,具體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監考教師由學院統一安排。
(3)期中考試的試卷評閱采取分組流水作業方式。任課教師須在期中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將紙質成績單原件和學生答卷上交教務辦存檔。
(4)期末考試的試卷由試卷庫隨機抽取,改革小組負責審核。每次考試前,學院課程考核改革小組需對試卷或從試題庫抽出的試卷,進行評估、調整或修正,并留存評估文字材料。
(5)期末考試的試卷評閱采取集中流水作業方式,統一試卷、統一閱卷、統一成績評價標準,嚴格執行學校教、考、登分離的規定,具體組織工作由課程考核改革小組負責。
(6)月考次數不少于兩次,由任課教師自行組織,可隨堂考試,時間由老師自己把握。學生答卷需用統一的答題紙,由任課教師提前來教務辦領取。月考成績計入學生平時成績,任課教師須在課程期末考試后1周內將月考試卷、學生答卷和平時成績等上報學院教務辦。
5、學生成績評定方案
(1)學生成績由平時成績、期中考試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構成。其中平時成績占20%,期中考試成績占30%,期末考試成績占50%。
(2)平時成績包括出勤、課堂表現、作業、月考成績等,各環節所占比例由任課教師自行確定。
6、期末考試成績公布
(1)期末考試成績排名根據同類課程學生期末考試卷面成績的平均值排定。排名情況在教務處網頁和學院網頁公布。
(2)課程類別分為本部的大學物理A(上)、大學物理A(下)、大學物理B(上)、大學物理B(下),城南學院的大學物理B(上)和大學物理B(下),共計6門課程。
(3)若教師承擔了若干門不同的大學物理課程,則各門課程分別進行排名。對于承擔同一門課程兩個或以上平行班教學任務的教師,可采取幾個教學班平均的方式(各平行班期末卷面成績平均值之和除以平行班數)參與排名。重修班成績不計入教師評分。
(4)排名在前15%,教師課程教學質量評價為優,可作為任課教師年度考核評價、推優的重要參考指標。連續三個學期各門大學物理課程評分均排名末尾5%的任課教師,院領導進行約談,并安排經驗豐富的教師對其進行指導,幫助其提高教學水平。對于連續三個學期所有課程評分都明顯偏低(比同一課程其他教師評分的平均值低15分以上)的任課教師,停課一年,待教學水平提高后再安排承擔教學任務。
7、課程考核改革分析總結
期末考試結束后,課程考核改革小組須及時撰寫分析報告,總結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和取得的成效,及時報送學院教務辦和教務處。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