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團支部: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校團委《關于開展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表彰優秀典型,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共青團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經研究決定,在全院團支部中廣泛開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現將評選活動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及名額分配
1、先進集體
五四活力團支部(2個):具體參評條件見附件1。
2、先進個人(個人自愿申請,材料交團支書)
(1)優秀團員:不超過全院學生總數的2%;
(2)優秀團學干部:不超過全院學生總數的1%(校級學聯組織團學干部可從所在部門申請,不占學院名額);
(3)科技創新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學生總數的0.5%;
(4)社會實踐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學生總數的0.5%;
(5)文體活動先進個人:不超過全院學生總數的0.5%;
(6)社團活動先進個人:不超過社團學生總數的2%。
(7)五四青年獎章、十佳團學干部、十佳團支書:各評選1人。
二、評選方式
1、先進集體
先進團支部由各學院團委根據《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團支部評選辦法》(附件一)完成初評工作,并組織擬推薦支部整理好申報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先進團支部申報表》、團支部事跡材料(1500字以內)、團支部彩色電子照片1張(合影或活動照均可,JPG格式)、團支部風采展示PPT(自動播放,每張時間為5秒鐘,時長不超過3分鐘)、團支部成員2017年成績單(兩個學期,由教務部門核準蓋章)和相關實證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
先進團支部通過現場答辯的方式評選(答辯細則見附件四)。
2、先進個人
請各支部根據《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個人評選辦法》(見附件二),按照《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見附件三),組織除社團活動先進個人外的其他先進個人項目初選。五四青年獎章、十佳團學干部、十佳團支書的參評者需整理好申報材料,包括:《長沙理工大學“五四評優”先進個人申報表》、參評者事跡材料(1500字以內)、彩色電子照片1張(生活照,JPG格式)、個人風采展示PPT(自動播放,每張時間為5秒鐘,時長不超過1分鐘)及相關實證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
社團活動先進個人由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初選,由校團委征求所在團支部意見后研究決定,不由學院分團委評選。
三、工作要求
1、“五四評優”是加強團組織建設、夯實團組織基礎、激發團組織活力的有力抓手,各學院團委要精心組織、認真開展。
2、各團支部要對擬申報的集體和個人進行全面核實和嚴格把關,填寫好《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評選結果匯總表》(見附件五)。
四、注意事項
附件:
1. 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團支部評選辦法
2. 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個人的評選辦法
3. 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個人指導性名額分配表
4. 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先進團支部現場答辯細則
5. 2017-2018學年“五四評優”評選結果匯總表
共青團長沙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委員會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