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實施細則
為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堅持體現“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體現教育公平性原則,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1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教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按照學校通知要求,成立外國語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段勝峰
副組長: 黃堅 陳仁凱
成 員: 鄧躍平 段靜 胡偉 龍曉翔 王愛華 劉莎
二、基本原則
1. 轉專業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轉出無門檻、轉入有要求”的原則,本著學生自愿、轉出轉入雙向選擇、轉入學院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 學生應對所申請轉入的專業具有濃厚的興趣、志向和扎實的基礎,轉專業后更能發揮所長的原則。轉入人數原則上控制在轉入專業在籍學生人數的20%以內。
3. 本科學生轉專業工作必須在滿足學校轉專業有關規定條件的情況下,轉入學生服從學院安排,參加學院組織的筆試和口語測試(面試),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擇優轉錄的原則進行。
4. 未盡事宜均須符合學校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三、實施細則
1. 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及原則:
我院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原則上按英語專業16人、翻譯專業13人轉入。
符合學校規定轉專業條件的全校所有專業學生都可以申請轉入英語或翻譯專業。
2.選拔程序及具體要求:
(1)申請轉入英語專業或翻譯專業的學生,其高考英語成績原則上應達到110分,有其它特殊情況除外。
(2)所有轉入英語專業或翻譯專業的學生均需參加學院組織的英語水平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考察學生的英語聽力、口語、閱讀和寫作能力,考試合格者,可獲得轉入資格;筆試卷面成績100分,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100分,占總成績40%。
如果申請轉入的學生獲得轉入資格的人數超過可接收人數,則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3)申請專業轉入的學生由學院教務辦負責資格審查,轉入結果由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4)轉入外國語學院所屬專業的學生,原則上安排到同一年級進行教學,特殊情況者可安排到下一年級學習。
四、咨詢及聯系方式
外國語學院教務辦公室,電話85258148;聯系人: 王愛華
外國語學院
2018年7月3日
外國語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 |
具體安排 |
第18周 |
7月4日 |
發布通知:外國語學院在學院網頁發布轉專業工作細則與方案。 |
7月4-5日 |
學生報名:2017級在校本科生有轉專業意愿的,向學院教務辦(文A620)遞交轉專業(類)申請表(請附高考成績單復印件、第一學期成績單以及所獲獎勵和學科競賽證明材料)。 |
7月6日 |
學院初審:學院組織初審(主要審核是否符合轉入專業的基本條件要求),匯總學生申請情況并公示申請人員名單。 |
第19周 |
7月9日 |
上午9:30-11:30 英語筆試,地點:文A403; 下午2:30 -5:30 面試,地點: 文A603。 |
7月10-11日 |
學院教務辦匯總學生成績并進行排名(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討論,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并在學院網頁公示,同時報教務處學籍與學位管理科。 |
7月12日 |
教務處匯總與初審:學籍與學位管理科對擬轉專業學生進行初步審核。 |
7月13日 |
學校審核:學校轉專業領導小組審定并確定擬錄取名單。 |
7月13日 |
公示發文:在校園網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學校行文。 |
第20周 |
7月16-17日 |
新專業報到:學生到外國語學院教務辦領文件。憑文件先到轉出學院辦理離院手續、再到外國語學院教務辦報到。 |
7月16-20日 |
轉專業學生選課:轉專業學生按轉入專業選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