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教務處
教通字【2019】27號
關于開展2019年規劃教材立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為培育一批高水平優質教材,加強我校教材建設,現啟動2019年規劃教材立項申報工作,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人限本校在職教師,申報教材主編原則上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2.申報的教材應有較大教學改革力度,要求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特別是能反映教學內容、課程體系改革的成果,在內容和體系上有明顯特色。
3.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新專業、在線開放課程、創新創業課程等建設的配套教材,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4.已有在建規劃教材項目的負責人不得再次申請;修訂內容少于20%的教材,原則上也不得進行申請。
三、申報與評審
1.立項數量。本年度計劃立項校級規劃教材不超過10本。
2.申報與評審程序。
(1)申報、學院審核。申請人填寫《長沙理工大學規劃教材申報書》(見附件或從教務處網頁的下載專區下載),由二位同行專家填寫推薦意見,學院教指委組織審核,并填寫審核意見,加蓋學院公章。
(2)學校評審。依據《長沙理工大學課程與教材建設管理辦法》,學校組織專家組評審,確定立項教材。
(3)公示一周。
(4)公布評審結果。
三、申報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教材申報,精心組織,認真推薦,鼓勵和支持優秀教材積極申報。
2.請各學院于2019年5月6日12:00前將如下材料交教務處教學改革與教材管理科(云塘校區一辦公樓B-106),逾期不予受理。
① 初審通過的《長沙理工大學規劃教材立項申請表》(電子稿及紙質稿一式三份);
② 講義、教材編寫大綱、教材編寫初稿等印證材料(紙質稿一式一份);
③ 《長沙理工大學規劃教材申報匯總表》(電子稿及簽字蓋章的紙質稿一式一份)
聯系人:張付升
聯系電話:85258562,E-mail:[email protected]。
教務處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