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學院教學督導組負責對本單位教學各環節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督導組每學期的工作計劃、總結應及時報送院教務辦公室存查。
有關工作職責如下:
1. 按照學院有關教學文件和要求檢查課堂教學、校(市)內外實習、課程實習、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考核等教學環節的管理和質量情況。
2. 組織和參與學院系(部)有關教學質量管理活動。
3. 組織學院系(部)范圍的教學質量評價和考核工作,督導組對教師進行考核性聽課時原則上每次至少安排2人,同時進行學生測評,聽課后及時與教師交換意見,評價的書面記錄交學院教務辦或督導組秘書存檔。
4. 組織學院系(部)教風、學風和師資狀況調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改進意見。
5. 學院教學督導組在行政上接受學院領導,在業務上接受學校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辦公室、教務處等職能部門的指導。
6. 聽取和征集師生對教學工作的意見及建議并及時將意見和建議向學院教學主管領導、主管領導不在時向院其他領導反映,本單位的問題由院領導負責解決,涉及多部門的問題由院教學辦向領導匯報后協調解決。
7. 檢查各系部開展教研活動情況。
8. 完成學院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外國語學院
二0一三年修訂